微信里侮辱烈士?公开赔礼道歉
检察日报
2019-11-20 09:03
“我们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对被告张国斌侵害吕挺烈士名誉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近日,浙江省湖州市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湖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湖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孙颖出庭履职,湖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章军担任审判长。法院经审理当庭宣判:判处被告张国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浙江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今年8月14日,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安吉中队中队长吕挺在执行水域救援任务过程中,为营救落水群众被急流冲走,年仅29岁。8月17日,应急管理部政治部批准吕挺同志为烈士。
“死个人和死条狗有什么区别”“现在隔壁死个人,都没人知道”……8月19日,张国斌在495人的微信群里发表对吕挺烈士牺牲一事带有侮辱性质的不当言论,群内多人阅见该言论并对其行为进行谴责。
湖州市检察院在征求吕挺烈士近亲属的意见并进行调查后,认为张国斌的行为亵渎了吕挺烈士英勇牺牲的精神,丑化了英雄形象,已经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围,且该言论被多名网友阅见,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9月16日,经浙江省检察院批准,该院对此案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被告张国斌通过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庭审中,张国斌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当庭认错悔过,表示将加强学习法律知识,当面道歉,希望得到烈士家属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支持检察机关全部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作出上述判决。
另据悉,今年9月,浙江省检察院部署全省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先后就包括此案在内的19个重点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进行指导督办。
文/记者 范跃红 通讯员 龚婵婵 钱聪
编辑/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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