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奸杀幼女案罪犯出狱喊冤:活着就为洗脱冤屈
上游新闻 2019-11-05 08:45

1994年,陕西汉中发生一起奸杀幼女案,当时30岁的鲁天惠被认定为杀人凶手。25年后,被判无期徒刑的鲁天惠刑满释放,除了讨生活,他仍在四处喊冤。

而被害女童的养父告诉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他的女儿还活着,“我见过她”。但至于女儿如今在哪儿?无人知晓。

近期,对于这起扑朔迷离的案件,陕西省高院已启动立案复查。

1994年9月4日,陕西汉中市河东店镇红旗村一处水田内,有村民发现一具尸骨。

一时间,消息在附近的乡村传开。

多年后,依然有人记得这起命案,并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当年所见景象:那是一处烂泥田,水田里种着稻子,或许是由于长期被水浸泡,尸骨被发现时,已高度腐烂。

根据案发后,警方勘查现场的描述,尸骨身着一条黄色连衣裙、粉红色内裤及白底红色拖鞋。

命案发生后,警方的调查也随即展开。村民们也在猜测,尸骨的身份及死亡原因。

很快,邻村一名叫鲁丽的10岁女孩进入警方视野。

案发前,女孩的养父曾报案称,当年8月8日其养女鲁丽突然失踪,至今未归。

今年10月,鲁丽养父向上游新闻记者回忆道,当年警方让他和妻子去辨认尸骨,他见到尸骨已经高度腐烂,看不清相貌。“我也不敢看”,直到他看见尸骨旁的黄色连衣裙和一个红色发卡跟鲁丽的一致,所以,认定死者系鲁丽。“那条裙子和发卡是我在集市上给她买的。”鲁丽养父说。

依据鲁丽养父母的辨认及其他证人证言,警方认定,“确系鲁丽生前所着衣物无误”。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案卷内并没有女尸的DNA鉴定报告。

至于死亡原因,经法医鉴定,死者衣着无破损。头颅骨无骨折,右眉弓部眶缘上颜色变深、上颌鼻骨下方骨质颜色变深、耻骨联合部骨质颜色变深均为死者生前骨萌反应,系钝性外力损害。

围绕失踪女孩鲁丽之死的调查也迅速展开。随着调查深入,鲁天惠成为了此案的重大作案嫌疑人之一。

上游新闻记者曾试图联系当年侦办此案的警察,但对方未做回应。

当年的鲁天惠仅有30岁,与被害女孩属同村同组的村民,一直在村里务农。

当年案卷显示,警方在鲁天惠家的门框处发现了血迹,并在其室内地面上发现一些泥土。随即,警方对鲁家展开搜查,在其家中搜到一件白色衬衣、灰褐色西式短裤、一双蓝色拖鞋、3本日记本、9个避孕套及七本黄色书籍。

尸骨被发现后的第12天,鲁天惠被警方传唤,近一个月内警方对其做过9次笔录,其中,鲁天惠有过两个无罪供述,也有过七个有罪供述。

据当年破案经过材料显示,警方是“反复地政策教育”和“摆事实、讲道理”等强大攻势下,鲁天惠做了有罪供述,并承认,自己强奸杀死了鲁丽,后怕事情败露,将其埋在水田内。

而鲁天惠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之所以做有罪供述,是因为遭受了刑讯逼供。“我实在是撑不下去了,就认了。”

而对于鲁天惠的口供,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侦查期间,其前后描述有多处内容并不一致。其中,对作案地点,鲁天惠有三处不一样的说法。对杀死鲁丽的方式,最初他供述是用刀,之后改称用水泥块物体,且警方日后也未找到作案工具。对于作案当晚的穿着,鲁天惠先后有三种说法。而在鲁天惠的有罪供述中,他说自己的衬衣沾了血。

但在案卷中,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的裙子上却并未检测到血迹。

根据当年警方出具的鉴定显示,公安机关提取在鲁天惠住处门框上的血迹、鲁天惠作案当天所穿白衬衣上的血迹,经化验鉴定均系ON型血迹,与被害人鲁丽的血型相同,与鲁天惠的血型不同。

但鲁天惠并不认可警方的说法,类似血迹的人有很多,且他家门框上有血迹,并不代表就是他做的,也不代表他强奸杀人。

鲁天惠向记者展示自己被刑讯逼供的场景

即使案件存在多处疑点,被传唤将近一个月后,1994年10月15日,警方以强奸、杀人罪对鲁天惠刑拘,并于10月22日依法对其逮捕。同年12月9日,由汉中市检察院以强奸幼女罪、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然而此案并未顺利开庭审理,有资料显示,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次将此案退回,要求补充侦查。

案卷材料显示,法院曾要求补充调查鲁丽的死亡原因、白衬衣血迹如何形成、血迹提取过程、有无刑讯逼供、排除其他人作案可能和证实奸淫事实的证据等。

1998年11月24日,汉中中院第四次作出退查决定书,称“经多次退查,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存疑较多,尚无法定案。对此,警方还出具了多份《说明》。

1999年,案发后时隔将近5年后,此案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1994年8月8日晚8时许,鲁天惠骑自行车,路遇本村村民鲁存友之女鲁丽在此玩耍。从裤包里掏水果糖给鲁丽吃,诱骗其到林场去耍。后将鲁丽骗到本村废抽水机房南侧进行奷淫,后怕罪行败露又将鲁丽致死。将尸体移至河东店镇红旗村二组村民家的稻田掩埋。

对于检方指控,鲁天惠当庭否认了一切。

一审判决书显示,庭审中,鲁天惠辩称,自己过去的口供是逼供和诱供出来的。

其律师辩称,鲁天惠所犯罪行是基于现场勘验和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等间接证据,有一定的客观证据,建议法庭判处适当刑罚。

律师的辩护意见也得到了法院的采纳。鲁天惠说,一句间接证据是他没被判死刑的原因之一。

1999年5月31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鲁天惠做出一审判决,判决鲁天惠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奸淫幼女罪,被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鲁天惠对于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1999年9月17日,陕西高院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陕西高院认为,鲁天惠上诉否认故意杀人和奸淫幼女罪的理由纯系狡辩,不能成立,认为原审判决,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并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经过3次减刑,被羁押25年后,今年1月鲁天惠刑满释放。

今年4月到10月期间,上游新闻记者曾多次对鲁天惠进行了采访。

“我是被冤枉的。”鲁天惠说,从入狱第一天起,他一直在写申诉材料,并自学法律,希望借此洗刷自己的冤屈。

在鲁天惠提供的大量申诉材料中,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有的材料已经破烂不堪。鲁天惠解释说,这些材料是他在监狱中写的,由于保管不善,被虫咬烂。

出狱后,他找到了律师邓学平,希望邓学平等帮助他。经过查阅相关材料,邓学平也认为此案疑点重重。

邓学平律师表示,作为一起强奸杀人案,此案除了鲁天恵的口供可以证明他是罪犯以外,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鲁天惠就是此案的凶手。“现场没有检测到精斑、没有DNA检测……”

邓学平认为,那具尸骨是否是鲁丽也存有疑问。对于警方当年仅从面容、衣着、家人辨认便推断死者系鲁丽,其行为未免太过草率。而针对血型鉴定,相同血型的人有很多,又或者尸骨是别人。至于鲁天惠家门框上的血迹、屋内带血的泥土……这些也无法证实就是鲁天惠所留,这些都存在疑问。

“假设此案如果没有鲁天恵的口供,那么就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可以证明鲁天恵就是凶手。”邓学平说。

鲁天惠喊冤的同时,当年“死者”鲁丽的养父鲁存友也在喊冤。

今年10月,鲁丽的养父鲁存友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女儿还活着。

鲁存友说,1984年,他33岁,和妻子一直都没有孩子,后收养了一个刚出生的女孩,取名鲁丽。鲁丽失踪那年,正上小学四年级。当年发现鲁丽失踪已是深夜,他和妻子四处寻找,但一直没有找到。之后他听说女儿被人贩子拐走了,因为有村民看见,有个女人带着鲁丽上了一辆长途大巴车。

鲁存友说,女儿失踪很多天后,邻村稻田内发现了一具尸骨,警察让他去辨认,怀疑是鲁丽。他去看了,人脸已经看不清了,觉得尸骨的衣物有点像,但不敢确认,直到他见到尸骨旁有个红色的发卡,才认定死者是鲁丽。“那个发卡是我在集市上给她买的。”鲁丽养父鲁存友说。

对于鲁天惠奸杀鲁丽一事。鲁存友说,多年后,他才发现是法院判错了,死者可能是其他人并非鲁丽。

鲁存友坚持自己的说法,并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此事过去很多年后,他和多名村民见过鲁丽,但一直没来得及相认,鲁丽看见他就跑了。“她一直在躲着我。”

“为什么你不报警。”上游新闻记者问。鲁存友拿出一份他手写的报案材料说,“咱没那个能力,也不知道该咋弄。”

对于鲁存友的说法,上游新闻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疑点颇多。

鲁存友声称,有多名村民见过鲁丽。上游新闻记者根据其提供的村民信息,前后多次通过电话、当面采访等形式向这些村民打听有关鲁丽的消息,但村民均表示,不认识鲁丽,也没见过此人。

上游新闻记者曾借助多方力量试图探寻鲁丽是否还健在的依据。但由于鲁丽属于鲁存友领养,其领养过程并不合法,上游新闻记者也无法通过DNA比对寻找到关于其是否还活着的信息,且此事已过去多年,鲁丽即使活着,相貌也已改变。

对于鲁存友的说法,律师邓学平认为,鲁丽是否还活着,目前也不好判断,由于事情复杂,仅有警方出面才能调查清楚。

2008年,鲁天惠的老家发生地震,他的老房已经倒塌。出狱后,如今54岁的鲁天惠一直与母亲在一起生活。他说,年轻时家里穷,也没结婚,如今自己这个模样,也不敢再多想,只想让自己早日洗脱冤屈。“我现在多活一天,就是为了洗脱冤屈。”

除了四处喊冤,鲁天惠还会外出打点零工。他说现在自己身患多种疾病,也没医保,只能自费看病、买药,打工挣钱只为让自己能活下去,这样才能有力气继续给自己伸冤。村上给其办理低保的证明材料显示,鲁天惠今年1月19日刑满释放后,除劳动报酬92元,个人存款43元外,没有任何生活费用。

目前,陕西省高院对鲁天惠案已启动立案复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不方便透露进展。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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