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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ews|网售影楼“二消”套路调查 “二消”利润可达套餐两倍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11-01 18:45

近日,贵州一名女生因购买影楼套餐遭遇巨额“二次消费”(简称“二消”),后服药身亡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影楼通过“二消”获得比套餐更多的利润已是“公开的秘密”。在网络商城中,甚至有不少商家公开出售增加影楼“二消”利润的话术和套路。影楼从业者坦言,由于市场竞争,各影楼纷纷缩减公开的摄影套餐的利润。为提升收益,“二次”消费成为影楼收入的主要来源,一些话术甚至采用欺骗顾客的手段,促使消费者不得不进行更多的“二次消费”。

事件

影楼“二消”套路网上卖 称可提升1900%利润

近日,21岁的女孩小王疑因与影楼产生纠纷后自杀身亡事件引发关注。小王在在贵州贵阳某影楼购买了一套价格2299元的组合套餐。在选片时,影楼工作人员提出了多款消费项目,如精修照片、美妆礼盒、油画加框等。最终小王拍照片的总价达18299元,除了2299元的套餐价,多出来的16000元都被冠上了“二消”的名号。最终,因为价格纠纷等原因,小王在10月26日服药后身亡。

消息发布后,有网友表示,相比套餐价格,二次消费高出太多,确实令人难以接受。也有不少网友称,在拍摄婚纱照或者儿童摄影时,曾遭遇过类似的“套路”:影楼的二次收费远远超过最早招徕生意时的套餐价格。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影楼的“二消”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甚至在网络商城中,都有商家出售影楼“二消”套路的培训资料和课程视频。

在某网络商城中,一名商家在销售“影楼营销二消课程”的视频。据商家介绍,该课程能够通过讲解“二消”中的套路,让影楼的“二消”收入大幅提升。视频中,“讲师”向“学员”介绍了多种“套路”,如通过向顾客适当“让步”,使顾客付出比套餐价格多出一倍的钱,用于“换购”、“充值”等。该“讲师”的视频最后列举了不少商家在听课后“二消”业绩的增长,并称有的商家“二消”利润提升了1900%。

调查

拒接电话迫使客户“买单” 从业者称不赞成“杀鸡取卵”

在另一家销售“影楼营销策略”的商家告诉北青报记者,他拥有100多份提升影楼销售业绩的培训资料,其中不少是介绍提升“二消”的话术和套路。在北青报记者获取的资料中,影楼从业者坦言:“婚纱影楼行业在中国已经发展十余年,市场已经趋于饱和。婚纱影楼同业为争夺客源纷纷降低套系价格。在套系内利润大幅降低时,二次消费就成为婚纱影楼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利润增长点。”在一些“二消”的培训资料中,这些“利润增长点”包括“加片”、“加页”、“加册”、“放大”、“化妆”等多种类别。

但这位影楼从业者也表示,二次消费虽然能带来可观的直接利润,但却十分容易引发“客怨”,即引起顾客的抱怨。该影楼从业者举例称:“有的客人在二次消费完后,可能会觉得有上当的感觉,事后后悔的情形时有发生。在一些大型地区性结婚经验交流论坛上,也经常有这样的帖子,里面即将结婚的网友在帖子中讨论哪家影楼没有二次消费,哪家影楼除套系内消费外附加消费少等等。”

为了消除二次消费的“客怨”,该从业者建议,不要在前期给客户建立过高的心理预期,不要强买强卖,如“在化妆品方面,告知客人如果不使用指定的化妆品就不能保证妆容效果,不允许客人自带化妆品等等。在选片方面,则在选片时才提出加背景需要另加费用,否则只给白色背景等等。”该从业者称,“开影楼是不可能一夜暴富的,在一个客人身上宰的再多也不可能发大财。相反得罪了这个客人,她只需阻止一对来你影楼消费的新人你就已经吃大亏了,更别提她可能要制造一个点击率上万的帖子出来了。即使在她身上你把所有的二次消费都宰了一遍,也无异于杀鸡取卵。”

在一些提升“二次消费”的话术培训资料中,作者表示,后期的选片过程,销售人员可以通过“加放、加册、特殊处理、换框、毛片”等环节的特殊处理来“宰”顾客。比如影楼赠送的相册往往页数过多、照片看上去少,以促使客人加洗照片。最后的结算阶段,告知客人结算价格比原定套餐多出金额,需要由客人补上。面对客人的反悔状况,还有“客户不付款谈判术”、“客人的演变过程”的精心指教,比如,销售人员可以通过暂时性地回避客人电话,照常完成洗片后才告诉客人“修改已经来不及了”,让客人只能吃个哑巴亏。

律师说法

隐瞒二次消费涉嫌侵犯知情权 若不按约定提供服务应受罚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影楼应当在一开始介绍服务之初明确存在该“二次消费”的内容以及放弃“二次消费”的后果。如果隐瞒服务真实情况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此外,如果商家捆绑“二次消费”与之前预定的套餐,放弃二次消费即同时无法享受原始套餐内容,使消费者无法享受之前已经支付对价的相关服务。明显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的权利。

韩骁律师认为,商家通过“加片子”、“加相册”等方式促使“二次消费”,若其中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且有一定证据支撑(如录音等),则可主张其构成欺诈消费者得行为,要求其承担赔偿服务费三倍的责任。

韩骁律师表示,商家在为消费者提供套餐价款后,不按约定提供对价服务,亦属于应受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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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许张超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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