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未按信号灯通行被撞身亡,还要负主要责任
大河报
2019-08-09 20:00
8月9日,记者了解到,近日河南漯河一男子在过人行横道时未按信号灯通行,与车辆发生碰撞,不幸当场死亡。
据悉,事故发生在7月15日5时分许,刘*国(化名)驾驶豫L*****号小型轿车沿河南省漯河市湘江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湘江西路与柳江路交叉口时,与沿柳江路由西向东步行过人行横道的刘*喜(化名)发生碰撞,造成机动车损坏,刘*喜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经事故民警调查,刘*喜步行过人行横道时未按信号灯通行,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刘*国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慢行,是造成该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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