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壹现场丨京港澳高速逆行女司机系精神病人 法院决定强制医疗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08-06 17:38

今年3月7日,在京港澳高速路上一名女司机驾驶一辆奥迪车在高速主路上飞驰逆向,被拦停后女司机还将车上的杂物抛洒一地,导致交通瘫痪。北京青年报记者8月6日从丰台法院获悉,司机杨某因患精神疾病,无刑事责任能力,已被丰台法院决定采取强制医疗。

丰台检察院申请称,今年3月7日上午,涉案精神病人杨某驾驶一辆奥迪牌越野车,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主路进京方向岳各庄桥东侧逆向行驶,被正向行驶的公交车拦停后,杨某将车上携行物品尽数抛洒于高速车道内,造成京港澳高速岳各庄桥东侧(进京)两条车道被占,道路严重拥堵。经鉴定,杨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样障碍,案发时处于疾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

丰台法院认为,杨某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主路逆向行驶且抛撒物品的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其行为已达到犯罪程度,虽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仍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故法院依法决定对杨某强制医疗。

据了解,目前杨某已在北京市某医院住院治疗。杨某的家人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与处罚,但如果可以的话,更希望能将杨某带回老家治疗。

丰台法院法官介绍,强制医疗即非自愿的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对患者疾病的治疗,以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主要包括性病、吸毒、精神病、传染性公共疾病等。较为常见的是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有关部门对吸毒人员采取的强制戒毒措施。

法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执医疗。一般是由检察院提出强执医疗申请后,由人民法院负责强制医疗决定书的作出,再由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执行。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赵加琪

相关阅读
26岁男子持刀伤人被制服系精神病人,9人受伤均已送医
澎湃新闻 2021-12-07
社区管理模式,长效针剂治疗 帮助密室里的精神病人走出困境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1-10-19
吴谢宇案律师称二审将申请精神鉴定,一审期间吴多次拒绝申请
澎湃新闻 2021-10-14
《野地灵光》出版 作家李兰妮记录在精神病院的日子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9-14
壹现场丨深夜往楼下扔菜刀 五旬女子被强制医疗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2-28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