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消息,7月4日,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夏顺安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湖南省益阳市检察院依法向益阳市中院提起公诉。
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以被告人夏顺安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洞庭湖区违法修建矮围,打造“私人湖泊”,严重破坏洞庭湖的生态环境和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为加强对下塞湖区域的非法控制,组建“巡湖队”,采取威胁恐吓、强占渔船等方式欺压百姓,称霸一方;通过非法采矿、非法捕捞、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骗取贷款等手段实施有组织违法犯罪,攫取巨额非法利益,并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充当其“保护伞”,为其提供非法保护,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采矿罪、骗取贷款罪、诈骗罪、行贿罪追究相关被告人刑事责任。
2001年以来,沅江市私营企业主夏顺安以生产和销售芦苇的名义,先后多次与湘阴县湖洲管理委员会和沅江市漉湖芦苇场签订合同,在下塞湖开沟挖渠,筑围修路,经营芦苇;2008年至2011年,夏顺安与湘阴县和沅江市湖洲管理部门违规续签长期承包合同,非法围垦湖洲、河道,擅自修建矮围,从事非法捕捞养殖、盗采砂石等;尤其是2011年以来,夏顺安开始大规模加高、加宽和加固矮围,并修建3个钢筋混凝土节制闸,严重影响行洪安全,严重破坏湿地生态。
2014年3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通过遥感卫星发现下塞湖非法矮围后,省委、省政府多次作出部署,开展专项整治。
对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的整治要求,省畜牧水产局、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省直部门和益阳、岳阳两地市县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态度不坚决、行动不积极、履职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甚至严重违纪违法、失职渎职,为夏顺安违法行为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致使下塞湖矮围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下塞湖矮围问题曝光后,湖南省委书记杜家毫作出批示,责成省纪委监委开展调查并严肃问责。
去年9月12日,湖南省委公布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25个单位的62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到严肃问责,另有11人接受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自此,下塞湖矮围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陆续浮出水面。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