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发生后,奔驰经销商私自收取“金融服务费”和以三包为名搪塞消费者引发了轩然大波,而时隔一个月之后,我国的市场监管总局就此事专门约谈了戴姆勒和奔驰,明确定性了金融服务费违法,并且督促奔驰起好表率作用,全面整改。
这也是我国有关部门对于汽车业内普遍存在的金融服务费收取是否符合法规进行了明确界定。在市场监管总局的官方网站一则官方报道中写道,5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此次事件及相关问题约谈奔驰,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质量发展局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在这则2千多字的官方新闻报道中,有很多值得关注的内容。
首先,以金融服务费为代表的汽车圈长期存在的问题,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在报道中写道,约谈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指出,“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发生一个月以来引发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在全国范围内造成重大影响,暴露出汽车行业一些长期、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曲解汽车“三包”规定、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价外加价、售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成为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痛点。
与此同时,身为市场主管部门的市场监管总局,也对于金融服务费进行了定性,“奔驰4S店为消费者办理贷款已向奔驰金融机构收取相应报酬,再以“金融服务费”“贷款服务费”等名目向消费者收取费用,违反了法律规定。”
而这次被约谈的奔驰有三家单位,分别是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在这次约谈会上,奔驰方也透露了这件维权事件的最新进展,即奔驰正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已经明确要求全体经销商不得以提供金融服务为由收取费用。下一步,将发布《服务公约》和收费清单,确保收费公开透明,对经销商进行专项复核,完善准入审核、日常管理和退出机制等。
此外,还需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维权事件中,西安奔驰经销商在处理过程中提出以三包条例为“挡箭牌”,这引发了消费者普遍质疑,而市场监管总局界将其定性为“曲解”,无疑为消费者吃了一颗定心丸。
“所有汽车厂家及经销商必须正确理解并严格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规定。适用汽车“三包”规定的前提是交付合格汽车产品,交付不合格汽车产品的应当依法退换货,不得曲解汽车“三包”规定来减轻自身法定责任,不得无理拒绝或者故意拖延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在三包适用条件上进行了明确的说明,“适用汽车‘三包’规定的前提是交付合格汽车产品,交付不合格汽车产品的应当依法退换货。”这也表明,不是所有的汽车产品都是可以适用三包规定,而有质量缺陷的不合格汽车产品就不能适用三包,而是应该退换货。
与此同时,这次约谈还特别提到了将加快修订“三包”,在新闻报道中,特别提到了“加快修订汽车‘三包’规定,推进建立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对于消费者而言,今后的维权有望不需要坐在汽车引擎盖上,而是通过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李东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