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60万捷豹跑车自燃 车主无法出具事故认定书遂维权
红星新闻 2019-05-12 20:38

大马路边上,一辆停得好端端的捷豹F-TYPE跑车车内,火光腾起,浓烟翻滚而出。今年3月28日晚上10点,车主李云飞(化名)刚打燃火准备驾车回家,就遭此突发情况,在众人的帮助下火被扑灭。这辆捷豹跑车买了不到2年,跑了1万公里,裸车价60.3万元。

李云飞联系4S店和厂家,以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由于李云飞无法拿出厂家要求提供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事情一直没有解决。律师表示,车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车主在收集证据的同时,厂家也有义务自己举证,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

买了不到两年的捷豹跑车

车主讲述:

刚打燃火,中控突然冒烟自燃

当烧焦的气味和烟雾突然在豪华跑车内冒出,李云飞迅速熄火下车,紧接着车内明火窜了出来。

3月28日晚上10点左右,李云飞和朋友在成都晋阳路逛街后,准备开车回家。“当时车是停在路边的,刚上车点燃火,就发现仪表盘和中控开始冒烟,我马上把火熄了下车。”

突如其来的状况让李云飞不知所措,还来不及反应,明火已经开始在车内燃烧。从当天过路群众拍摄的视频看,明火出现在捷豹车仪表盘周围,大股的浓烟不停往车外翻滚。

捷豹跑车路边起火

视频中,有人试图将车门关上,让车内缺氧控制火势,也有群众拿着便携式灭火器上前帮忙,“路边的商家和热心路人一直在帮我灭火,我当时被吓得不敢靠近,但很多人不顾危险帮忙,真的很感谢他们。”李云飞说。

最终,大火在众人的帮助下被及时扑灭,车辆外观影响并不大,然而,原本装饰豪华的跑车内饰,已是面目全非,座椅、仪表盘和中控台被烧得只剩下大概的轮廓。

从李云飞提供的资料显示,该车为捷豹F系2995CC小轿车,出厂日期为2016年9月,同年11月通过中国上海海关,2017年8月在连云港一家4S店购买。目前,车辆购买不到两年,里程为1万公里,质保期为3年10万公里。

据李云飞介绍,连云港那边价格比成都这边便宜好几万,裸车价为60.7万元,全部办完价格超过了70万。

时隔一个多月,李云飞自称看到自家厨房炒菜冒出的油烟,都会感觉害怕,而关于车辆起火的事后处理,却一直没有进展。

车内被烧毁

如何解决?

车已拖离现场,无法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

事情发生后,李云飞联系上了售车的连云港润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捷豹4S店,销售人员却告知4S店已经被捷豹方面取消了授权,目前没有再销售捷豹品牌的车,并让他找就近的4S店。

随后,他找到了成都的一家捷豹4S店,对方将消息反馈给了捷豹中国,“捷豹中国要我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但消防出不了,捷豹中国方面就一直没有介入处理这件事,一直拖到现在。”李云飞说。

5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捷豹中国客服,对方表示,作为车辆自燃的处理流程,厂家需要拿到消防部门的火灾事故认定报告,才会介入处理后续的问题。

销售人员告知车主,4S店已被捷豹取消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当天,红星新闻记者随同李云飞再次来到成都武侯区消防大队,不过大队一位参谋表示,对于汽车起火的火灾事故认定,需要车主或者保险公司向消防部门提出申请,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而消防部门进行调查,必须保留火灾现场,而车辆已经拖离了现场,无法进行调查,因此无法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

消防出具的证明

对此次汽车起火,出警的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十八中队只是出具了一份“证明”,其中提到“经检查燃烧位于仪表盘中控区”。但这并非火灾事故认定书。

如果没有火灾事故认定书,厂家是否有另外的方式处理此事,或者是否就不予介入,而李云飞希望的和厂家一起找第三方鉴定机构对车辆做鉴定,厂家又有何意见?对于这些问题,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联系上捷豹中国客服和公关部门,5月12日,捷豹中国公关部门一工作人员向记者回应称:“目前需要根据车主提供完整的车辆维修保养记录,以明确该车辆发生火灾前的车辆状况,厂家客户服务部会联合经销商跟客户积极了解情况,以迅速查明事故原因。”

厂家告知车主,需要提供火灾事故认定书

律师观点:

车商有义务自己举证,聘请第三方机构鉴定

因为火灾事故认定书无法出具,捷豹跑车起火一事至今都还没有开展事后处理事宜,目前,被烧的车被拖至成都一汽修厂暂时停放。

四川省汽车维修专业委员会专家组组长罗开俊表示,车辆发生自燃的后续处理,确实需要消防部门出具一份火灾事故认定报告,但由于车辆在拖离现场前,车主没有向消防部门申请,在没有了第一现场的情况下,消防部门无法做出任何认定。

罗开俊建议,车主可以找国家级的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鉴定,也能作为此次起火原因的一个证明。然而,李云飞担心自己找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果厂家不认。

四川度每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罗欣表示,汽车自燃这样的事故发生后,消费者可以收集自己力所能及范围内可以收集到的证据,如果车商认为是其它原因造成车辆自燃,那么车商有义务自己举证,也有义务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

车内已被烧得面目全非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李英俊律师认为,因为所购买的商品自身质量不合格(质量保证期内)引起的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纠纷,一般由商品购买人承担证明商品质量不合格的责任,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例外规定,该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此次起火的捷豹汽车购买时间已超过6个月,车主如果只是主张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维修损失或者退还货等责任,则应该由其自己承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举证责任,具体可以通过第三方机构鉴定。

捷豹跑车花了60多万元购得

对方表示,在法律上有一种举证责任倒置,即在侵权诉讼案件中,由被告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第三方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一辆购置不到两年,尚在质保期内的汽车起火,但原因不明,那么厂家是否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起火不是质量问题,如果厂家无法证明,那么厂家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在法律上,是否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存在一些争议。

文/逯望一

编辑/李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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