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远在外地回不来? 法官靠微信视频“办离婚”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03-07 18:16

“被告,这是原告向法庭提交的结婚证原件,你能看清吗?”法庭上,房山法院速裁庭贾会颖法官看着笔记本屏幕里的王女士询问道。北青报记者获悉,3月6日上午9时,房山法院法庭内,法官通过微信远程视频的方式审理了一起离婚案。 

张先生和王女士本是一对夫妻,因为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王女士远在海南省,无法来到庭审现场,法官征得了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通过微信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法官开通了与王女士的视频聊天界面,并将画面投放到数字法庭的电视大屏上,确保声音、图像正常。后法官如往常一样进行了庭审程序。 

“我是离异后跟现在的丈夫结婚的,后来感情破裂就分居了,目前我没有工作和收入,孩子一直在北京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庭审中,王女士向法庭陈述了家庭现状。 

张先生向法庭讲述了他与妻子相识过程,称是在2007年10月与王女士相识,于2009年8月26日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张先生称,王女士在婚后的生活中,对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问,嗜赌成性,多次与其沟通未果,慢慢演变成激烈的争吵,感情越来越淡漠。 

2015年6月,张先生决定起诉离婚,后经过法院调解,张先生撤诉。在经过两年时间的修复,张先生认为双方依然无法沟通和交流,感情完全破裂,双方一致决定离婚。 

王女士向法庭提出了请求,称“同意离婚,不过我希望放假时或我回北京时可以探望孩子。”张先生当庭同意,并表示具体探望时间双方私下自行协商。 

后法官对双方财产进行了调查、分配和处置。最终,法院判决张先生与王女士离婚,由张先生抚养孩子,王女士享有探望权,具体探望时间和探望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

摄影/通讯员 吴卫娟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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