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余铭书被双开。
通报指出,余铭书个人违规决定重大事项,违规购置办公用房、违规决定投资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公开资料显示,余铭书出生于1962年12月,四川江安人。早年一直在宜宾市政府系统任职,2007年12月至2012年5月,出任宜宾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后期兼任宜宾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党总书记。
2012年7月,余铭书被调往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后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其后,余铭书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直到2018年8月24日被查。
在余铭书落马前一个月,2018年7月13日,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辉落马,张辉还是五粮液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张辉和余铭书都曾担任过宜宾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余铭书在2004年6月至2007年12月,曾担任宜宾市政府副秘书长,在他离开副秘书长岗位的前半年,2007年6月,宜宾市迎来了一位新的政府副秘书长,即张辉(工作至2012年5月)。
余铭书在离开政府副秘书长岗位后,到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2年5月,余铭书卸任董事长,接替他的便是时任宜宾市政府副秘书长的张辉。
此外,同为知名酒业的龙头企业“茅台”“剑南春”也曾遭遇腐败案件。
2010年1月15日,遵义市中院判处茅台原总经理乔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乔洪于2000年年底至2007年3月期间,利用其担任茅台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一百余次收受22人的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323万余元;伙同其弟乔建华共同受贿218万余元;另有折合人民币820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2016年12月26日,贵州茅台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房国兴一审因受贿罪获刑10年半。
法院认定,2001年至2014年,房国兴利用担任仁怀市副市长、市长、仁怀市委书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请托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008.9186万元和价值人民币90.8万元大众牌途锐车一辆。
2016年3月25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谭定华落马。
2018年9月12日至14日,剑南春集团原董事长乔天明一案在四川乐山市中院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指控,乔天明涉嫌侵吞国有资产、行贿等多项罪名。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艺龙
编辑/赵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