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出潮入海》:一个潮汕人的“携带式故乡”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6-10-21 07:17

这本书记叙了没有“下南洋”的新一代潮汕人如何走出潮汕、走向世界的经历。作者用更个人化的角度、用故事的方式去写潮汕地方历史,从对抽纱这一潮汕家族手工艺行业的探究开始,记录了潮汕的日常食物、祭祀、抽纱文化、潮州古城里的风物人事、“潮汕”这个概念在全球化背景的外部延展,内容丰富。

供桌上红桃粿叠得齐整,菜头粿还冒着热气;另一头,失业后的父母在餐桌上算计着这顿饭要省出几毛钱。这是潮汕家庭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最寻常也最意味深长的对照。作家李梓新在首部个人非虚构作品《出潮入海》中写下:“神性和食物,是潮汕两种最特别的语言。”供桌的丰盛与餐桌的窘迫之间,藏着潮汕人最朴素的世界观:日子再难,神明不能慢待。

这本书写的是故乡,却不是一本留在原地的故乡之书。李梓新从潮州写到海南、北京、上海、香港,再到两度留学的英国;从曾祖父的抽纱作坊写到自己用英文在创意写作课上描述老宅。时间和地理的跨度都很大,但读者不会迷路——因为贯穿全书的,是那个可以“随身携带” 的故乡:一杯茶,一抔土,几款小食,甚至一种方言。

走得越远,故乡越贴身

李梓新写故乡,先写的是食物。红桃粿、葱珠朥、巴浪鱼,这些名字对潮汕游子有极大“杀伤力”。他在英国留学时靠做潮州菜缓解焦虑,游历二十余国后发现,潮汕美食在曼谷唐人街“像琥珀一样被保存下来”。味觉成了他构建“精神故乡”的锚点。于他而言,故乡不是留在身后的,而是“可以携带在身上的”。

方言是另一重贴身之物。“潮州话就是我们乡土里长出来的语言,就像随着我们的手和脚一起长出来的器官。” 它是内衣,舒服熨帖却羞于示人。潮州话爱倒装,“热闹”说“闹热” ;他在英国课堂上用英文向同学解释母亲自夸“忆池”好——那是指在烂泥里也能辨清方向的记忆能力。2014年,他发起“听潮”品牌,在潮州老家办方言分享会、方言说唱和摇滚音乐会。新一代潮汕人与家乡的连接,不再只是回乡祭拜,而是用当代表达重新激活方言的生命力。

味觉和方言之外,还有一条隐线:抽纱。李梓新出生于抽纱家族,姑姨舅妗、父母和姐姐都会绣抽纱。19世纪中叶汕头开埠后,欧洲抽通工艺与本地刺绣融合成“汕头抽纱”,20世纪90年代潮汕有五十万人从事这门手艺,产品铺到欧美中产家庭的餐桌上。抽纱是“内陆-海洋”双重性的完美隐喻:它是本土手艺,却因全球贸易而生;产自潮汕乡村,却定义了西方家庭的日常审美。写抽纱,写的是一家人如何被卷入世界,又如何在世界退潮后重新面对自己。

该书的三条线索——童年居所与习俗、远游求学、抽纱宿舍的前世今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每一条线都会因为不同时空的回望而产生不同的意义。这种写法打破了线性时间,也打破了“故乡书”常见的怀旧秩序——故乡不再是一个被回忆的固定对象,而是一个在书写中不断被重新辨认的过程。

李梓新并不担心读者会迷失在多重叙事线中,这种从容,来自他对这种颇为精妙的叙事结构的自信——新近出版的美国作家格伦·斯托特的《女人与海》(电影《泳者之心》的原著),跟这本书异曲同工。该书将首位横渡英吉利海峡的女性特鲁迪·埃德尔传记故事,与女性运动史,以及人类与海洋的历史等几部分进行交叉叙事。

跟祖辈不同,家中唯一不会抽纱的李梓新,拥有做记者、公关和创业的丰富职业经历,特别是他四十多岁之后并不是像其他人那样平静地步入中老年,而是带着全家去英国定居和留学。他不断迁徙的人生轨迹,也体现在《出潮入海》一书中涉及的巨大时间与地理跨度上:他从曾祖父的时代写到今天,从潮州写到父母“下乡”去的海南东方农场,再到北京、上海、香港,辐射东南亚,一直写到两次留学的英国。重访海南后他写道:“潮州像弦,海南像拉开的弓,一千公里的距离,是积满力量的箭……”

其实,李梓新这种“主动将自己融入汪洋大海的勇气”和“放手一搏”的气魄,或许便继承自他勇闯南洋的潮汕祖辈。而《出潮入海》最动人之处,恰在于它写出了一种悖论:越是漂洋过海,越是清楚自己从哪里来;越是走得远,故乡就越是随身携带。

用英文写潮州,是一种温柔的背叛

如果说味觉和方言是贴身的行李,那么写作——尤其是用一门陌生语言写作,是李梓新找到的最笨拙也最诚实的连接方式。

2023年秋,英国东安格利亚大学创意写作课上,李梓新顶着一个中国脸,坐在以英文为母语的同学中间,笔记本上写满英文句子,描述的却是潮州老宅。他在英文中重新打捞自身的“潮汕性”。他发现英文世界的读者“对细节贪之不厌”,而中文读者“会见好就收”;但无论语言差异多大,他们都能“嗅到潮汕老宅里的荷花香味”。

一个更有意思的“错位”解放了他。李梓新本想在作品开头加入潮州历史上第一位英国女传教士的故事,英国同学却说,比起传教士,他们更关心“老厝屋檐下悬挂的曾祖父照片”和“清明节究竟是什么”。“人对于自己陌生的、更遥远的事物,有时兴趣更大。” 当一个潮汕人用英语写潮州,他第一次不必成为“潮汕文化的代言人”,而只是一个试图理解自己来处的人。

用英文书写故乡,是一种温柔的背叛,也是一种更深的确认。英文是“外衣”,是公开发表的通行证;但正是这件外衣带来了意外的自由——在英文中,潮汕话的“窘”消失了,因为英文读者根本不知道“康课”是什么,也就无所谓“示人”的羞耻。

这一点,恰恰击中了在异乡书写故乡的一个隐疾。常识是:用中文写故乡,太容易滑入“温情惯性”。阿嬷、老厝、祭拜——这些符号已被反复使用到近乎自动化,一个潮汕写作者用中文写潮州,几乎是在写一个“别人已经写好的潮州”。局限就在这里:符号越熟练,感受越容易偷懒。而英文的“陌生化”恰好打破了这套惯性。当他用英文描述曾祖父、清明节的祭拜,解释本身就是一种重新认识——他不能靠现成的词,只能重新找词。在他乡,故乡反而获得了强大的叙述能量。

与此同时,学习英文创意写作的这一年,对李梓新的中文写作也很有帮助,“仿佛让他在中文的水域有了新的船桨”。

让语言回到它最初被感知的地方

虽然《出潮入海》源自在英国用英文书写故乡的灵感,但它是一本用中文书写的书籍,并非从英文翻译为中文的,这也是李梓新的巧思。

李梓新称自己的写作是“用心而不是用脑的写作”——捕捉心底涌动的暖流,将它用文字呈现出来。他写童年记忆“像巴浪鱼被筷子划开暗蓝色的皮肤后,露出的表面模糊、内里却洁白紧实的肉”;写一个孩子不熟练的语言“像断了的项链,珍珠随机掉落”。这些比喻不炫技、不堆砌,而是从潮汕日常的肌理中自然生长——巴浪鱼是潮汕餐桌上的寻常之物,项链是每个孩子都可能见过的物件。用心写作,说到底就是让语言回到它最初被感知的地方。

写作是一条真正的归乡之路,书写故乡,则是双重归乡:一重是物理意义上的回望,一重是文字意义上的重建。而用中文书写一个曾在英文中被重新认识的故乡,或许还算得上第三重——先在外语中把故乡“陌生化”,再回到母语中把它“重新熟悉”。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言:“我只能写出自己记忆里和感受里的潮汕。”当米粿和巴浪鱼的味道、潮州话的倒装、抽纱的镂空,都能在文字里重新鲜活起来,故乡就从未真正远离。

文/冯蓝雪

编辑/胡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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