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7日,高露洁多款“心机商标”被宣告无效引发热议。新修订的商标法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届时不仅已注册成功的“心机商标”会被宣布无效,还将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予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违法者处以罚款。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更新“心机商标”治理清单,新增69件带有欺骗性、依职权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高露洁-棕榄公司4枚含“劲白”商标名列其中,已于2026年5月27日被宣告无效,商标状态显示为“注册商标被撤销”。
本次失效商标包含两枚文字商标、两款牙膏外包装图文商标:第5829171号“高露洁劲白”、第5867531号“高露洁冰爽劲白”最早于2007年申请,2009年完成注册;第6583432号、第17572565号图文商标分别在2008年、2015年提交申请。除此以外,该企业2020年申请的另一枚“高露洁劲白”商标,也在今年5月被宣告无效。“色修”“高露洁全面防蛀”“专效抗敏”等多款主打功效暗示的商标申请,此前均遭到驳回。
据了解,截至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公示1596件无效“心机商标”,近三年驳回超127万件误导性商标申请;市场监管总局同步开展半年专项行动,严查“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的误导式广告。
值得关注的是,新修订的商标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将加大此类“心机商标”的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规成本。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管育鹰解释说,“心机商标”并非法律术语,指经营者通过文字拆分、排版突出等方式使用注册商标,刻意制造消费者认知偏差,将注册商标异化为误导消费的工具;区别于传统恶意攀附商誉商标,这类商标注册时通常不侵害在先权利,误导效果产生于实际使用环节。
2026年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商标法。其中,新增第五十六条,配套投诉举报机制,设置罚款、撤销注册商标惩戒,填补注册商标误导性使用的规制空白。
针对利用“心机商标”等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新修订的商标法规定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撤销其注册商标(第五十六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编辑/贺梦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