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法官,就是要去案发现场、去遥远山村、去群众身边,把法律翻译成老百姓听得懂的家长里短。”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三级高级法官曹东方说。
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讲坛”五四青年节专场举办,曹东方作为青年代表之一讲述了自己的故事。
“2016年,我承办了一起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案。被告人杨某某因邻里纠纷持刀将邻居张某某杀害。案情并不复杂,但让我揪心的是被害人家属的诉求:家里失去了青壮年劳动力,所以希望能拿到赔偿款。可是被告人妻子白某某不愿意赔偿。只有白某某的大女儿态度积极,大女儿给我打过一次电话,说有1万元储蓄愿意拿出来。奇怪的是,后来我回拨过去就打不通了。”
曹东方从当地法院了解到,案发的村庄非常穷,大女儿夫妻俩在山沟里以放羊为生,手机没有信号,只能爬到有信号的山坡上才能打给他。
之后,曹东方耐心等到了这个大女儿的第二通电话,并赶紧抓住时机跟她约好见面时间。
“我带着书记员坐火车到了当地,转乘警车,又换乘三轮车,再换到拖拉机,一路尘土飞扬,颠簸着驶入那个土坯房林立的小村庄。”
他回忆说,当他走进白某某家的院子里,看着满院尘土、破旧的羊圈,再看看那个为了凑赔偿款而满脸愁容的大女儿,看着被害人张某某的家属痛哭流涕的样子,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是来帮双方解决问题的,而且这件事一定要做成。
“我没有讲大道理,而是以情动人,一点一点打开白某某的心结,一点点缩小双方诉求的差距。最终白某某同意拿出她的2万元积蓄和大女儿一起凑得3万元。再加上我们提供的司法救助,工作做成了,矛盾解决了。”
曹东方说,五四精神首先是爱国。而爱国不是一句口号。
“爱国是真的把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的人民放在心上,人民群众发出的信号在哪里,我们就去到哪里。一个法官,就是要去案发现场、去遥远山村、去群众身边,把法律翻译成老百姓听得懂的家长里短。这是‘如我在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樊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