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量执行工作的标准,不是看失信名单上有多少名字,而是有多少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有多少债务人东山再起,重获了发展机会,有没有涵养出履约践诺、重信守诺的文明风尚。”
在1月26日最高法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邵长茂说。
为迎接全国两会胜利召开,全面展现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举措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关切,最高法组织推出“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1月26日的发布会是该系列的首场发布会。
在现场,有记者提问,“失信名单人数在2024年和2025年连续下降,原因是什么?是否意味着执行工作的强制力有所弱化?”
邵长茂说,2025年,失信名单人数在2024年首次下降的基础上再次下降,这是一个积极的、期待中的变化。
他说,近年来,人民法院严格区分“拒不履行”的失信与“无力履行”的“失能”,分类施策,综合施治,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做实源头治理,通过立审执联动,强化诉前和诉中保全,督促更多的债务人在执行前主动履行债务,从源头上减少失信行为。
二是严把名单入口,坚持依法惩戒,严防泛化和滥用,严查仅为了提高执行强制性和威慑力,将“无力履行”的失能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违规行为,给“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纾困和松绑。2025年,执行案件量同比增长15.43%,新纳入名单人数逆势减少11.7万人次。
三是畅通名单出口,对纳入名单后主动履行债务、积极纠正失信行为的债务人给予正向激励,把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推送给有关部门,进行信用修复,失信名单实现“惩戒-履行-修复”的良性循环,让积极改过的债务人有机会重新发展。
四是推进失信惩戒分级分类,将失信行为区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遵循“过”“惩”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时困难但有意愿、也有潜力偿债的债务人惩戒宽限期,或者如同此次发布的案例一样暂停失信惩戒措施,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给债务人一次脱离困境、渡过难关的机会。
“在这个案例中,债务人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工程款,依法本可以直接强制处置房产,但这种处理方式会导致被执行企业破产,职工失业,购房人利益受损等一系列后果。通过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申请执行人同意为债务人修复信用,贷款融资偿债。办案人员以发展的眼光对待困境企业,用执行措施上的‘缓’换债务人经营发展上的‘进’,和债权人的‘得’,把双输变双赢。”
他提到,失信名单人数下降,不是减少了执行的强制性,而是提高了惩戒的精准度,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治理的科学性。必须看到,当前,被执行人有钱不还,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问题客观存在、仍然突出。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社会治理的支点,人民法院把诚信作为执行工作的标尺,严厉打击失信行为的鲜明立场没有变也不会变,严惩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态势不会减弱只会增强。失信惩戒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就是要把最严厉的惩戒措施聚焦到严重的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上来。”
他总结说,衡量执行工作的标准,不是看失信名单上有多少名字,而是有多少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有多少债务人东山再起,重获了发展机会,有没有涵养出履约践诺、重信守诺的文明风尚。
“人民法院将恪守‘诚信守法受激励、失信违法必严惩、一时困难给予支持’的司法态度,让执行既有力度也有温度,促进形成‘自动履行’成为首选,‘信用修复’路径畅通,强制执行作为‘最后手段’的良好法治生态。”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