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10月15日正式实施,本次修订聚焦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竞争乱象,重点规制虚假交易、恶意退货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当网络刷单成为某些电商平台的生存法则,恶意退货被异化为打击竞争对手的武器,平台规则沦为强制商家二选一的帮凶,就需要以法治力量进一步规范竞争秩序。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出台,恰似一场及时雨,为平台经济发展注入法治清流。这部法律修订的深层逻辑,不仅在于遏制虚假交易、恶意退货等乱象,还在于重构数字经济时代公平竞争的底层逻辑,让创新者得利、投机者出局成为市场常态。
虚假交易与恶意退货的本质,是诚信底线的失守。当刷单软件制造销量成为行业潜规则,职业退货人利用平台规则漏洞实施商业诋毁,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生态正在摧毁市场经济的信任基石。新修订的法律将此类行为明确列为不正当竞争,其意义不仅在于事后惩戒,还在于确立诚信标尺。这要求经营者从数据造假、规则套利的投机心态,转向依靠真实服务质量赢得消费者认同的长期主义。平台作为规则制定者,更需承担起守门人责任,通过技术手段与制度设计双管齐下,让诚信经营者的付出获得应有回报,让破坏规则者付出真实代价。只有如此,数字经济才能步入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平台规则的双刃剑效应在本次修法中得到了充分重视。那些以算法为名、行垄断之实的霸王条款,正在成为新型不正当竞争的温床。新修订的法律要求平台明示公平竞争规则并建立纠纷处置机制,打破了平台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角色冲突。这种制度设计将平台从规则制定者转变为规则维护者,通过建立透明的竞争秩序和有效的救济渠道,为中小经营者提供公平竞技的舞台。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要求平台向监管部门报告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既是对平台自治能力的信任,也是对公权力介入的节制,彰显了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的平衡智慧。当平台不能再随心所欲地制定倾斜性规则,当强制二选一、流量劫持等行为被明确禁止,才能更好释放数字经济的创新活力。
低价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常见现象,其双面性在本次修法中得到了辩证审视。那些以补贴为名的倾销策略,以用户增长为借口的恶性价格战,短期内或许能吸引眼球,长此以往可能却会带来全行业利润枯竭、质量滑坡。立法禁止平台强制商家低于成本价销售,正是对这种饮鸩止渴式竞争的纠偏。这并非限制正常的价格竞争,而是让企业回归通过技术创新和服务提升赢得竞争的正道,让消费者获得更多实惠,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回顾这部法律的修订历程,其最值得称道之处在于对数字经济竞争规律的深刻把握。从虚假交易到恶意退货,从平台规则滥用到低价倾销,修法者没有简单套用传统监管框架,而是针对数字竞争的新特点、新问题量身定制解决方案。这既体现了对市场创新的包容审慎,又彰显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坚定决心。随着法律实施日期的临近,我们有理由期待,一个规则透明、机会平等、创新驱动的数字经济新时代正在到来。
(皖中客)
编辑/汪浩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