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改革目标,以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为支撑,在做好医保基金预付的同时,充分考虑定点医药机构需求和能力,2025年全国80%左右统筹地区基本实现即时结算,2026年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实现即时结算。
国家医保局表示,为进一步优化医保基金结算政策,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清算效率,向定点医药机构运行持续注入流动资金,增加“现金流”,缓解垫付资金压力,进一步赋能医疗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快给钱、快赋能”,印发《通知》对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工作提出要求。
国家医保局要求各地坚持优化传统结算与创新结算方式相结合,充分压缩流程和时长,由原来从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截止次日到医保基金拨付不超过30个工作日减少至20个工作日。坚持基金预付与即时结算相结合,既通过基金预付增加医药机构现金总量,也通过即时结算加快医药机构现金流速。坚持试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指导地方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结算模式,以点及面,分步推开,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推进完成相关工作。
《通知》明确各地要结合实际,选择不限于以下三种方式推进即时结算。
(一)优化传统结算方式,压缩月结算时长。
最大限度压缩月结算周期,全面压缩医保基金结算清单上传质控、对账、申报、智能审核、请款、拨付等工作时间,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
(二)推进逐笔申报拨付,提高拨付频次。
将月批量申报拨付,提速至旬、周、日;鼓励逐笔申报、逐笔按比例拨付。在原有月结算、年度清算流程基础上,增加拨付次数。
(三)按月预拨,逐笔入组记账。
依据当年基金预算、往年月基金支出规模,按月提前拨付医保基金给定点医药机构。逐笔按病种付费入组、记账,同步审核、扣款,绩效考核与年度清算挂钩。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