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关于防范“征信修复”风险的提示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9-26 10:23

随着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及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服务日益发展,征信信息及信用数据对于个人的价值和意义凸显。不法分子正是利用部分人群急于消除征信不良记录信息的心理,精心布置一场场“征信修复”的骗局。

近期,市场上出现以“征信修复”“征信洗白”“逾期铲单”等为噱头的广告,声称只要付费就能可删除信用报告上的不良信息,误导公众委托其代理维权并从中牟利。事实上,这种行为不仅无法删除不良信息,还存在涉嫌违法、信息泄露、资金损失等风险,严重的损害公众合法权益。

下面请跟随中荷人寿的脚步来正确认识“征信修复”风险的几种表现形式:

一、收取高额费用后“跑路”

部分机构或个人通过教唆个人捏造不实理由,甚至伪造证件、运用虚假材料,或者恶意投诉相关金融机构以图修改不良信息,修改失败后不退款或失联。

二、征信培训、加盟诈骗

部分机构或个人以征信市场需求量大,有前景为由,诱导用代理、加盟方式办理“征信修复”业务,以此骗取代理、加盟费用;或以培养“征信修复”专业人才为口号,谎称教授征信修复技巧或提供征信修复师考证服务,实则骗取高额费用或个人信息。

三、骗取个人敏感信息

冒充客服,告知账户出现异常,若不及时注销账户会影响个人征信,指导当事人在假网站、假平台操作后盗用个人信息申请网贷以骗取资金。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可见,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均无权随意修改、删除信用报告中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一旦发现违规修改或删除的行为,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或予以行政处罚。

所谓的征信修复代理机构或个人通常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件、联系方式、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存在个人信息被恶意使用、泄露或买卖的风险,危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甚至教唆公众通过捏造虚假事实、伪造虚假材料,以“非恶意逾期”或“不可抗力”等理由试图达到“征信修复”目的,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由此可见,“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概念均属于虚假宣传,实质是利用公众急于想删除不良信用记录的迫切心理,以承诺删除不良信息为由,收取高额服务费用。此类骗局不仅无法删除不良信用记录,还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在此,中荷人寿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

1、提高信用意识,按时足额还款。

2、树立理性消费意识,不提前消费,不过度负债。

3、重要证件不外借,避免被冒名贷款、担保或实时非法金融活动。

4、正规渠道进行的征信异议和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

文/金仁甫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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