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历史|细说宋朝的“高考”(二)
我们都爱宋朝 2024-06-08 11:00

科举的制度创新

如果吕蒙正、杜衍、范仲淹、欧阳修等寒门子弟生活在隋朝或唐朝,想要通过科举考试进入政府高层,恐怕机会就微乎其微了,近乎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同样是科举制,宋朝与隋唐又有制度细节的诸多差异,准确地说,宋政府在唐朝科举的制度构架上进行了很多降低“代际权力弹性”的制度创新。

隋朝为科举草创之时,考试制度尚很简陋;唐代科举在制度设计方面还是不甚用心,虽然以考试取士,同时又允许“公荐”,权贵公卿可以向主考官——知贡举推荐录取的人选,于是每到开科之年,朝中权贵便纷纷向知贡举请托,往往尚未开考,而录取的名单及名次已经预定下来,考试只是走走过场而已。

唐文宗大和二年(828),礼部侍郎崔郾被任命为知贡举,前往东都洛阳主持进士科考试,长安的公卿都来给崔郾饯行,拜托崔郾留意他们的门生子弟。其中有一个叫做吴武陵的太学博士,带了一篇《阿房宫赋》,向崔郾推荐杜牧:侍郎请看这《阿房宫赋》,作者的才华好得不得了。崔郾读了《阿房宫赋》,承认杜牧的文章的确写得好。吴武陵趁机说:请将杜牧录为状元。崔郾说:这事不好办,不瞒你说,状元已经许给其他人了,这样吧,我将第五名安排给杜牧吧。当时有人反对将杜牧列为第五名,称杜牧这个人品行有问题。崔郾说:“已许吴君矣。牧虽屠沽,不能易也。”既然答应了吴君,便不可食言,不管杜牧是杀猪的,还是卖酒的,都给他第五名。

这种名为公荐、实为请托的做法,到了宋代就不被允许了。建隆四年(963)正月二十七日,宋太祖下诏:“礼部贡举人,今后朝臣不得更发公荐,违者重置其罪。”为杜绝朝臣请托,宋政府在科举考试中全面推行“锁院制”,即主持考试的知贡举、权同知贡举、参详官、点校试卷官、监试御史等考官确定下来后(宋代科举置考官多员,有相互监察之责),马上进入贡院,不得出外,不得与外人交通,食宿都得在贡院之内。(美国的陪审团遴选出来后,也要求与外界隔离,以免受干扰。)唐时科考偶有锁院,但非常制,锁院制度确立下来,始于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太宗“命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同知贡举,既受诏,径赴贡院以避请求。后遂为常制”。

宋太宗时代还创设了“封弥制”,即将考生答卷卷首的考生姓名、年甲、乡贯等个人信息密封,代之以字号,又叫“糊名考校”。这样,考官在评卷的时候,由于不知道某卷的考生是何人,就算想给熟人卖一个人情,也无从下手。(今日的高考评卷还沿用宋人发明的封弥制。)

不过,“糊名考校”并不能完全杜绝考官徇情,因为考官还可以通过辨认笔迹或暗记,认出答卷是不是出自熟悉的考生之手。到宋真宗时,朝廷又设立“誊录制”,堵住了“封弥制”的制度漏洞。所谓“誊录制”,是说每一份考生交上来的试卷,都要经专门的书吏用红笔抄录成副本,然后将副本送考官进行评卷。

宋代的科举评卷机制也比较严密,从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起,宋朝确立了将进士科殿试答卷分为五等的评等制度:“考第之制凡五等:学识优长、词理精绝为第一;才思该通、文理周率为第二;文理俱通为第三;文理中平为第四;文理疏浅为第五。然后临轩唱第,上二等曰及第,三等曰出身,四等、五等曰同出身。”

答卷等次的评定采用“三级考校制”:“举人纳试卷,内臣收之,先付编排官去其卷首乡贯状,以字号第之,付弥封官誊写、校勘,用御书院印,始付考官,定等讫,复弥封送覆考官,再定等。编排官阅其同异,未同者再考之,如复不同,即以相附近者为定。始取乡贯状字号合之,乃第其姓名、差次并试卷以闻,遂临轩唱第。”

照此考校定等的程序,评卷的第一步是初评,将考生答卷封弥、誊录后,送初考官评定等次。第二步是复评,将考卷的初评意见封弥,送覆考官再定等次。第三步,由编排官审查初考、覆考意见的异同,如果意见一样,即按此定等;如果意见各异,则将考卷封弥后再送另一位考官评卷,采用意见重合的等次;假如三次评出来的等次各异,则采用最接近三评的那一个等次。

宋朝科举考试还有“别头试”的制度,即有亲戚为考官或本州岛官员的考生,必须另设考场、另派考官。这一制度也是始见于太宗朝,雍熙二年(985)二月的省试,由于“贾黄中等同知贡举各以子弟甥侄籍名求别试”,宋太宗要求将所有跟考官沾亲带故的考生安排在另外的考场,由三位没有亲嫌关系的别试官主持考试。

锁院制、封弥制、誊录制、三级考校制与别头试的推行,将人情的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使得宋代科举的考试程序更为公平,用欧阳修的话来说,“窃以国家取士之制,比于前世,最号至公。……各糊名、眷录而考之,使主司莫知为何方之人,谁氏之子,不得有所憎爱薄厚于其间。故议者谓国家科场之制,虽未复古法,而便于今世,其无情如造化,至公如权衡,祖宗以来不可易之制也。”

从这一制度受益的,当然是那些朝中无贵人、胸中有才学的寒门读书人。所以宋代进士多出身寒微,从南宋宝祐四年的《登科录》来看:当年录取了601名进士,其中平民出身的有417名,官宦子弟只有184名,寒门进士占了绝大多数。

(《观榜图》局部)

政策向寒门倾斜

宋朝科举不独“取士不问家世”,甚至有意抑制世家,照顾寒门利益。开宝元年(968)三月开科,翰林学士陶谷之子陶邴名列第六,但宋太祖说:“闻陶谷不能训子,陶邴安得登第?”命宰相加以复试,陶邴在复试时成绩及格,才被录取。之后宋朝立下了一条原则:“食禄之家,有登第者,礼部具姓名以闻,令复试之。”

出身寒微的吕蒙正可谓得益于这种“取士不问家世”的科举制度,有意思的是,宋朝对食禄之家的抑制,也波及吕蒙正家族。雍熙二年(985),吕蒙正还是参知政事,他的堂弟吕蒙亨(吕龟祥之子)与宰相李昉的儿子李宗谔参加了这一年的科考,均名入上等。但在殿试时,宋太宗说,“此并势家,与孤寒竞进,纵以艺升,人亦谓朕为有私也。”遂以“势家不宜与孤寒竞进”为由,罢了吕蒙亨与李宗谔的名次,将机会让给寒门子弟。此举看似对“势家”不公,但官宦之家具有得天独厚的教育资源,又有荫补的特权,在科举考试中对他们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倒也体现了一种“矫正的平等”。(类似道理,可参考美国黑人的平权运动。)

吕蒙亨其实也不必感到委屈,因为后来将吕氏家族荣耀发扬光大的仁宗朝宰相吕夷简,正是他的儿子。

宋代科举有意向寒门倾斜的政策,还包括政府为寒门子弟参加科举考试提供经济资助。士子赴考需要付出不菲的成本,包括从家乡到京城的路费、食宿费,偏远地方的贫家子弟往往因为掏不出盘缠而不得不放弃了考试。针对这一情况,开宝二年(969)十月,宋太祖下诏:“国家岁开贡部,敷求俊乂,四方之士,无远弗届,而经途遐阻,资用或阙,朕甚愍焉。自今西川、山南、荆湖等道举人,往来给券。”西川、山南、荆湖的读书人进京考试,可以凭“公券”免费使用官驿的交通工具,并在官驿借宿,“自初起程,以至还乡费,皆给于公家”。

宋朝的地方政府也相继设立“贡士庄”与“贡士库”,资助参加科考的当地士子。贡士庄是指地方政府成立一个机构,管理若干供租佃的公田、供租赁的公屋,租金收入用于援助当地进京赴考的读书人。贡士库则是地方政府拨出若干公款,成立一只基金,基金的本金通常用于投资解库(相当于钱庄),收取的利息则用来赞助应考的当地士子。由于省试每三年开考一次,因此贡士庄与贡士库的资助金通常也是每三年发放一次。

南宋末的寿昌军(今湖北鄂州)同时设有贡士庄与贡士库,其中贡士库有本钱二万五千贯(为十七界会子),每年可收息钱六千贯,“三年所收共一万八千贯”;贡士庄名下有田产(未知亩数),三年可收田租三百六十六石九斗谷米,另有“房屋园地”出租,三年可收租金一百四十贯足。寿昌郡政府每三年将贡士庄与贡士库的收入归总,30%用于资助解试合格、准备赴京参加省试的举子;30%用于资助赴太学补试的学生;10%资助“别头试”的士子;10%资助那些获得免解试待遇、可直接参加省试的士子。景定年间,建康府(今南京)的贡士庄对士子的资助标准则是:每名得解举子“五十千”,即50贯钱;免解的士子每人“二十千”,即20贯钱。

贫家子弟参加科考的经费有了着落,“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童话才有变现的可能性。

现在,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同样是推行科举取士,但宋朝的寒门子弟要比唐朝的“吃瓜群众”更容易通过科举考试改变命运,从社会底层升入社会上层。

统计数据可以佐证这一点——研究者发现,“《旧唐书》所载从唐肃宗到唐代末年之间的人物,大约有将近十分之七出自名族和公卿子弟,出身于寒素者不及七分之一,如果以宰辅的家世作比较,两者的比例更加悬殊(80%∶7%)。”这一情况到了宋代就扭转过来了,“《宋史》列传中的北宋人物,出身于高官家庭的不过四分之一左右,而出身布衣的则超过二分之一,而且随着时间的演进,时代愈晚,布衣出身的比例也愈高;以宰辅的出身来作统计,情况也大体相似。”

显然,隋唐时期的“代际权力弹性”要低于“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魏晋时期;宋朝的“代际权力弹性”又远低于“取士问家世”的隋唐时期。尽管宋代不乏像河南吕氏那样的世家大族,能够保持二百年的家族荣耀,但其政治地位的维持,也并不是依靠权力的世袭,荫补的因素亦微不足道(吕夷简之子吕公弼、吕公著均曾恩荫得官,但兄弟俩后又参加科考,取得了进士出身),归根结底还是需要一代一代的家族子弟参与科举竞争,只有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方得以延续家族荣光。也就是说,科举时代的世家门第,“代际权力弹性”的问题也不是非常严重。

科举制度在宋代迎来充满生气与活力的鼎盛期之后,在元代进入停滞期,不过到了明清两朝,科举制度又得复兴(只是已经不若宋代科举之富有生气),继续为无数寒门子弟提供了进入社会上层的制度性通道。旅美华裔历史学家何炳棣先生的研究发现,从明代至清代,虽然平民向上流动的机会出现渐减的趋势,但就整个明清时期来说,社会仍然具有相当程度的流动性。

一直以来,我们都习惯于从负面想象科举制度,认为科举制是维护“封建专制”、禁锢读书人思想的工具,也是近代中国落后于西方列强的文化因素。但如果我们持正公允,便会发现,科举制度其实为传统中国创造了一个开放性的士人政府,一个流动性的平民社会。功莫大焉。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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