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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国履新,曾是最年轻省级高院院长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2-13 17:17
据《新疆新闻联播》报道,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组织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
自治区党委书记马兴瑞,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艾尔肯·吐尼亚孜、李邑飞、何忠友、张柱等分别看望慰问老同志,并分赴天山南北、深入基层一线走访慰问,祝愿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春节愉快、龙年大吉,祝愿祖国的新疆明天更加美好。
自治区党委常委杨诚、田湘利、陈伟俊、陈明国、王建新、玉苏甫江·麦麦提、伊力扎提·艾合买提江、哈丹·卡宾分别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上述报道显示,陈明国已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简历显示,陈明国出生于1966年10月,汉族,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
他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专业,曾在四川省工作过30年,担任过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四川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四川省司法厅厅长、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等职。
2018年1月,陈明国首次跨省任职,出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成为当年最年轻的省级高院院长。
在青海任职期间,陈明国带头办案。
2020年11月,他开庭审理了苏跃庭故意杀人上诉一案。经过四个小时的庭审,上诉人苏跃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21年1月,陈明国再次跨省任职,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成为20多年来首位从外省直接调任的新疆公安厅“一把手”。
任职3年后,陈明国再度履新。
资料|新疆日报、北京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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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鑫
编辑/赵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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