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花钱有编制、90万拥有高校学籍……60人被骗1400万
法治日报 2024-01-30 12:59

“你还在为考不上公务员、事业编而苦恼吗?你还在为孩子上不了重点学校而着急吗?无需做题,无需背书,助您轻松上岸。扫描二维码添加微信,给您的后半生一个安稳的保障,给孩子的未来一个机会。”

这是某平台宣传推介的广告词。现实生活中,谎称自己有门路帮忙找工作的事屡有发生,但天上掉下来的不一定是馅饼,有可能是陷阱。

近期,《法治日报》记者在梳理信息的过程中,发现了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已经审结的一起以“帮办工作、帮入学”为由实施诈骗的案件,该案件中被告人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被告人马某、陈某、蔡某等人分别被判处11年至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图为庭审现场

花大钱上编制 签协议不犹豫

2019年6月,小余在手机某平台上看到信息:天津某知名大学教务秘书正编,薪资待遇五险一金、房补,综合工资9000元左右,近期出公示;笔试、面试保过,需要联系。

正在考编的小余怦然心动,遂联系上述信息发布方天津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陈某咨询情况。

陈某称该公司主营帮客户找工作和招生、办学历,与一些知名学府有合作,且公司高层具有强大的人脉关系,能够拿到内部资源,交费27万元即可签订合同,保证其在期限内入职,否则全额退款。

陈某再三向小余保证,这个岗位绝对能办成,可签订相关协议,并在协议中注明其与上述知名大学正式直签、待遇9000元、年底上岗、不符合协议约定全额退款。

于是小余便来到陈某所说的公司与之签订该所大学教务秘书岗位就业服务协议,并交费27万元。随后,公司教务负责人蔡某通知小余到招聘的学校面试。

据小余介绍,一位自称是该校教授的男子对其进行面试,告知其目前达不到教务秘书的要求,可先安排合同工,后期再安排编制。

小余拒绝后要求退款,蔡某提出可入职另一单位,并称该岗位是公司总经理秦某个人关系,百分百能办成,比之前的岗位工资更高、待遇更好。

随后,小余与该公司重新签订转岗的就业服务协议,标注工资12000元。

同年11月,在蔡某与自称转岗公司田主任的引导下,小余由一名面试官进行面试,简单的问答后,面试官告知小余各项条件都符合,等待复试通知。

等不来的编制 盼不来的学籍

等待结果并非小余想象中的顺利,蔡某称复试推迟,建议小余转岗至天津市某集团信息采集岗。

再次面试时,小余发现该职位与原定的信息采集岗并不一致,而是收水费,月薪3000元,与原定薪资相差甚远。

蔡某安抚小余:“先干一段时间,一到两周后一定调岗。”

工作一段时间后,蔡某从未提及调岗事宜。后来,小余以未安排满意工作多次要求退款未果,意识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同样被骗的还有老马,因儿子高考成绩不理想,老马听说上述公司能办理北京某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学籍,需要费用90万元。

病急乱投医,老马在该公司秦某的“忽悠”下签订合同,交付45万元定金,用来“打点关系”。

临近开学之际,秦某再次向老马兜售其运作能力。称可以帮助老马儿子在大学二年级被统招研究生环节录取,获得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还能顺利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需要补齐45万元尾款,如未录取全额退款并补偿10%的违约金,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经老马再三催促,该公司只为老马儿子找了培训机构,其他承诺均未兑现。发现被骗后,老马向公安机关报警。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上述公司专门捏造发布可办理学籍、工作、落户等虚假信息,利用被害人求职心切,寻找稳定工作以及为子女找好学校的心理,收取“办事”费用,为打消被害人疑虑,采用合同中注明虚假的项目和无法履行的极具诱惑性内容,以达到实际骗取被害人钱款的目的。自2018年11月至2020年6月间,共骗取被害人60人共计1400万元。

馅饼还是陷阱 需仔细甄别

经法院审理查明,案件中所涉及的相关单位与该公司均无合作关系。

法院判决书显示,秦某、马某等六名被告人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作用大小及悔罪表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秦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马某、陈某、蔡某等人有期徒刑11年至13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和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杨扬介绍,该案被害人所涉不同工作岗位项目,均没有走正常社会招聘、政府网站公示的渠道。“众所周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高考入学、研究生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都有严格的程序,依照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录入,并非某个人关系疏通、某个领导一句话就能办理。”杨扬说,被告人以有关系,能超越规定办事,通过花钱、托关系、搞变通等方式,显见不具真实性。

杨扬表示,生活中,有部分人抱有“走捷径”心理,找工作、办入学等生活事项试图通过“走捷径”等不正当方式达到预期目的。而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种心理及迫切感,投其所好,往往刻意散布与领导有紧密联系、能帮助他人“办事”的虚假言论,营造出自己“社会能人”的人设,收取不菲“好处费”,受害者由于“当局者迷”,往往都信以为真,心甘情愿地掏钱,最终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要通过合法途径咨询、解决问题,勿寄希望于“找关系”“靠熟人”等不正当途径企图“不劳而获”。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面对各种诱惑,应摆正心态,谨慎辨别真伪,不给犯罪嫌疑人任何可乘之机,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报警。

编辑/彭小菲

相关阅读
有“内部指标”“交钱包录”的保证,就能上大学?北京9名家长被骗
京法网事 2024-08-13
西藏定日县1人因“隔夜酒”驾车被判实刑
法治日报 2024-08-10
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收报名费诈骗应聘者 4人犯诈骗罪获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1-01
Qnews|妹妹的“朋友”自称飞行员帮介绍工作 女子求职不成反被骗24万余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8-3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有何特点?北京高院通报
央视新闻 2023-08-23
416位老人购“神药”被骗的背后真相……
法制日报 2023-07-30
网络占卜行骗花式“割韭菜” 女孩为挽回感情被骗20.9万元
法治日报 2023-04-02
壹现场丨临时工“帮”别人解决编制 10人被骗75万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6-28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