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国家疾控局: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应至少备两种不同疫苗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3-09-16 14:04

9月16日,国家疾控局发布《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将首次暴露后的狂犬病疫苗接种程序增至两种,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原则上应配备至少两种不同种类的狂犬病疫苗。

新版规范增加了消毒剂使用种类;进一步细化伤口闭合要求,医务人员应在综合考虑暴露动物类型、伤口大小和位置以及暴露后时间间隔等因素的基础上对伤口进行区别处理,并优化首次暴露后的疫苗接种程序。

目前已获批准用于首次暴露后的狂犬病疫苗接种程序主要有两种:一是5针免疫程序。于0(注射当天)、3、7、14和28天各注射狂犬病疫苗1剂次,共注射5剂次。二是“2-1-1”免疫程序。于0天注射2剂次(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注射1剂次),第7、21天各注射1剂次,共注射4剂次。如国家批准新的狂犬病疫苗产品免疫程序,则按最新要求执行。

在疫苗接种过程中,应尽量使用同一品牌狂犬病疫苗完成全程接种。若无法实现,可用不同品牌的狂犬病疫苗替换。接种狂犬病疫苗后,少数人可能出现轻微不良反应,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如发现接种者对正在使用的狂犬病疫苗有严重不良反应时,重新评估暴露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可更换不同种类的狂犬病疫苗,按照替换疫苗的免疫程序继续完成剩余剂次。

此外,对于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置。若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应继续按照原有免疫程序完成剩余剂次的接种;全程接种后3个月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加强接种;全程接种后3个月及以上再次暴露者,应于0、3天各加强接种1剂次狂犬病疫苗。按暴露前或者暴露后程序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者,除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外,暴露或者再次暴露后无需使用被动免疫制剂。

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原则上应配备至少两种不同种类的狂犬病疫苗,以便出现特殊情况时,可及时进行疫苗替换。对于需开展破伤风预防处置的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应配备破伤风疫苗及其被动免疫制剂。

县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应对辖区内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进行合理布局。从事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的医务人员须经县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应合理设置外伤处置和疫苗接种等功能分区,具备必要的伤口冲洗、冷链等设备以及狂犬病疫苗及其被动免疫制剂、应急抢救药品等。需开展破伤风预防处置的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应配备破伤风疫苗及其被动免疫制剂。

编辑/谭卫平

相关阅读
这些动物会传播狂犬病!被抓、咬伤了要这样处理
中国疾控中心 2024-09-29
狂犬病不可小觑,您真的了解狂犬病吗?
北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09-29
预防狂犬病,别被狗咬就够了吗 | 世界狂犬病日
健康中国 2024-09-28
广东上市抗狂犬病鸡尾酒抗体用于被动免疫 被猫狗抓出血 疫苗和免疫制剂都应打
南方都市报 2024-09-10
被抓伤或咬伤后,如何预防狂犬病发生?
人民网科普 2024-05-22
狂犬病潜伏期到底多久?10年前被狗咬过,现在还要打疫苗吗?
长春疾控 2024-04-29
如何将狂犬病遏制在“摇篮”里?
人卫健康 2023-10-06
狂犬病预防误区要远离 | 世界狂犬病日
健康中国 2023-09-28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