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两部门: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至2027年年底
中新经纬 2023-08-02 14:13

财政部网站2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同时,公告将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中新经纬APP)

编辑/樊宏伟

相关阅读
增值税法草案二审稿充实完善小规模纳税人制度
新华社 2023-08-28
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今年继续免征增值税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1-10
两部门:2023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联社 2023-01-10
两部门:今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网站 2023-01-09
苏州:暂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
观点网 2022-04-15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时应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3-25
4月1日至年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3-24
财政部、税务总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网站 2022-03-24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