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现行全球人权治理理念有何不同?人权专家解读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6-15 13:04

6月15日,全球人权治理高端论坛在北京举行。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在论坛上表示,面对全球人权治理面临的挑战,中国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从这一理念出发,可以发展出全球人权治理的新范式,它比现有人权治理范式更能适应全球人权治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更有利于化解全球人权治理面临的各种挑战,促进世界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常健指出,当前全球人权发展正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包括可持续发展与权利享有的代际公平问题,地区冲突对人民享有和平权利的影响,气候变化对健康环境权产生的影响,新技术革命给人权保障带来的新问题等。但现行人权治理正日益显示出排斥对抗的趋势,不仅无助于应对人权面临的新的问题,还会激化各种矛盾。中国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蕴含着与“排斥对抗”范式不同的“团结合作”新范式。

他表示,现行的全球人权治理理念将一些国家主张的价值作为绝对的普世价值,少数国家将自己国家的人权模式作为唯一标准,且西方发达国家目前居于主导地位,发展中国家的声音并没有得到合比例的表达,这使得全球人权治理未能充分体现自由平等的民主要求,反而成为压制少数的工具。

此外,现行全球人权治理还存在着严重的政治化倾向,一些国家将人权当做推行国家地缘战略的工具,对与自己国家制度不同、利益不合的国家大泼脏水,用各种侵犯人权的帽子实施污名化,甚至侵犯他国的主权。一些国家出于政治目的,利用在联合国人权机构中的主导地位和自身的霸权优势,大搞“点名羞辱”、单方面制裁,使全球人权治理的舞台异化为各国政治角力的战场。

常健分析,与上述现行的全球人权治理理念不同,中国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全人类共同价值作为基础。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视野下,人权规范不仅应当包括个人的自由权利和政治权利,还应当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不仅包括各国人民的自决权、生存权、发展权、和平权、环境权,而且还应该考虑包括全人类的生存、发展、和平和环境的权利。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求国际关系民主化,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应当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参与决策,主权和尊严应该得到同等的尊重,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应当在全球人权治理机制中享有公平的代表比例和平等的发言机会,以均衡民主限制强国霸权。要求全球人权治理机制应当以客观、公正、建设性来取代政治化、选择性和双重标准,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不能将人权作为某些国家实现地缘战略的工具。要求联合国人权机制应当成为各国相互学习和借鉴的平台,更多倾听对话和合作,坚持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

“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我们应当认清人权发展的正道,顺应历史的趋势,加强团结合作,共促人权发展,使各国人民真正得享各项人权。”常健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鑫
编辑/马晓晴
校对/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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