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0首付0月供”不是天上掉馅饼
法治日报 2023-02-23 15:15

近日,河南安阳一楼盘发布的“0首付0月供你买房我还贷”的宣传广告引发热议。售楼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首付可以分期,只需要交定金,剩下的首付需要交房之前交齐。0月供,指的是贷款下来后,月供由开发商来还,交房拿钥匙之前把钱还给开发商,没有利息,这样就不用担心工期延期或者烂尾现象。”看起来是不是真挺不错的?但这里面的道道可没那么简单!

宣传方式涉嫌违法

从广告宣传的角度来看,这种宣传方式涉嫌违法违规。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这种做法本身就是违法的,而且从实际情况来看,购房也不可能不付首付,不付月供,只是早晚而已。

从商品房销售的角度来看,这种“0首付”的方式本身就是违规的,“0首付”往往伴随着开发商垫资、融资、首付贷等违规操作,这种操作本身就是明令禁止的。早在2017年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中明确规定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严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房地产场外配资。

从银行贷款的角度来说。如果真的是“0首付”,那么意味着购房人根本就不符合银行贷款以及放贷的标准。从某种程度来说,可能存在违规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

购房人存四种风险

“0首付”属于非正常操作,属于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

购房者如果采用“0首付”,通过首付贷等方式,往往意味着购房者资金能力可能是有问题的,在透支自己的资金能力下,如果将来不能及时支付,往往会产生商品房纠纷。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看起来似乎没有手续费,但是为了及时支付剩余首付款,有些人通过消费贷、金融机构、小额贷公司、中介进行筹措资金,既会产生新的成本,又会产生更多的融资风险。尤其是有一些机构提供的融资利滚利,不小心就会掉入金融陷阱。

这种做法并不能排除烂尾或延期交房的风险。而且,实际上,看似开发商在还贷款,但是借款人是购房人,一旦开发商资金出问题,不能及时还款,银行会直接找购房人追债,相关的法律后果依旧是购房人来承担。

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购房者针对这种违法宣传广告行为,可以向当地的市场监管局进行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当地的市场监管局应当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购房者针对这种违法销售模式,也可以向当地的住建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如果真的是“0月供0首付”,那么购房者贷款的材料势必存在伪造的问题,可以向当地的银监会进行投诉,银行也应当加强贷款审批管理。对于尚未批贷的,可能面临着无法批贷的风险;对于已经发生的违规贷款行为,可能面临着被提前解除贷款合同,要求购房人提前全额还款的风险。

文/王玉臣

实习编辑 杨童宇

编辑/朱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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