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全国首份 崇州法院发出“保障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人身安全保护令
成都商报 2023-01-04 07:50

今年1月1日,崇州法院发出全国首份“保障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人身安全保护令——(2023)川0184民保令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李某继续泄露、传播申请人陈某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陈某(女、未成年人)系在校学生,与李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双方分手后,李某多次通过自己的抖音、快手账户发布涉及陈某就读学校、生活照片、恋爱经过、堕胎等隐私信息,并对陈某进行侮辱,引发陈某周围同学、老师的议论,致使陈某名誉受损。陈某不堪压力不愿前往学校学习,并长期失眠,甚至产生了自残等行为。

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陈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向崇州法院提起名誉权纠纷诉讼。崇州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李某某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并支付陈某精神损害赔偿。双方均服判。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崇州法院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陈某的权益保护,在庭审中对李某进行了法庭教育。该案审结后,邀请心理医生对陈某进行心理干预。

此后,陈某向崇州法院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崇州法院审查后认为,李某曾有纠缠、骚扰陈某的行为,曾有泄露、传播陈某个人隐私及信息的行为,陈某面临上述侵害的现实危险,其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作出裁定:禁止李某继续纠缠、骚扰陈某,妨碍陈某的正常生活、学习;禁止李某泄露、传播陈某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文/杨静雯 颜雪

编辑/倪家宁

相关阅读
人民法院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
法治日报 2024-08-08
全国首例!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判刑
南方都市报 2024-04-01
离婚后遭前夫威胁 女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获支持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20
广东高院发布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全职妈妈”提家务劳动补偿获法院支持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07
济南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切实保护家暴受害人人身安全
中国新闻网 2024-03-06
海外购泄露个人信息收到诈骗电话 男子起诉电商平台赔礼道歉获法院支持
人民法院报 2024-01-18
律师解读人身安全保护令 同居关系亦可申请人身保护令
西安晚报 2023-09-11
警惕!“内部人”把手伸向个人信息
工人日报 2023-08-31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