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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快评 | 从“禁燃”到“限燃”,尊重民风民俗让鞭炮声响起来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12-21 16:00

年关将近,过年期间能否燃放烟花爆竹,成为公众关注的问题。目前,山东东营、滨州两地已明确春节期间可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了舆论热议。据悉,东营市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共有7天,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滨州市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在很多过来人的记忆深处,过年与放鞭炮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火药发明并被应用于烟花爆竹生产之后的1000多年里,中国人用燃放爆竹驱除鬼神庆祝春节,已经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传统习俗。

然而,基于安全和环保考量,对烟花爆竹的管理日益严格,近年来不少地方纷纷出台“禁放令”。鞭炮声少了,空气污染和安全隐患也随之减少,绿色、环保、无烟的春节,已然成为一种新风尚。但是,耳根清净下来之后,有不少人总觉得没有了爆竹声声,就缺失了年味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究竟是该放还是该禁,不时引发争论。

民众想过一个热闹年,但民风民俗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在环保意识日益增长和新风俗不时冒出的当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不意味着年味儿就淡了。仅仅以“留住年味儿”为由希望对鞭炮“网开一面”,显得有些缺乏说服力。事实上,很多城市居民对于禁止燃放是真心支持的。

但是,作为一种流传上千年的习俗,理应予以尊重。毋庸讳言,一部分人确实依旧保持着对烟花爆竹的热情,没有喧闹的爆竹声就觉得没了年味儿。这或许是一种有待更新的旧观念,但根深蒂固的东西一时之间很难改变,即便只是“小众”需求,“一刀切”的做法也有失简单粗暴。是否应该探索一个相对中和的处理办法,能不能尝试在划定禁止燃放的区域中圈出可燃放点,值得思量。

据媒体报道,以环保考虑为例,如果空气流通情况良好,一次性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高PM 2.5,在相应地区上空仅存在数个小时。也就是说,大年三十晚上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颗粒物,到了大年初一中午就可以扩散,空气质量也可以回到常规水平。换言之,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的污染影响不可否认,但也不应过于夸大。

基于上述情况,近年来有些地方对烟花爆竹的态度有所松动,从“禁燃”微调为“限燃”。东营、滨州两地的做法,堪称典型,很多网友纷纷呼吁建议全国推广。

“禁燃”与“限燃”只是一字之别,但体现了对传统习俗和部分民众“刚需”的充分尊重和灵活处理,值得点赞。而且,通过时间和空间的限定,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以及安全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以滨州为例,根据《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规定,该市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传统习俗的需求,设置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部分重点区域全面禁止燃放,包括文物单位、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医疗、教育、养老、公共文化、机关办公区等区域和易燃易爆、防火重点单位等等,这些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另一种是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大疫三年,民众想用喜庆的鞭炮来驱赶瘟神的需求比以往显得尤为强烈。在确保安全和环保的前提下,这样的心情应该予以充分尊重和理解。当然,各地情况不尽相同,春节期间究竟是“禁燃”还是“限燃”,需要结合各地实际进行权衡。

文/胡欣红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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