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意见》包括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支持制造业民间投资转型升级、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融资的政策支持等六方面,旨在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体制,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激发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扩大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1月至5月,民间投资增长4.1%,占整体投资的比重为56.9%,在整体投资中占大头,投资质量进一步改善。但是,受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等影响,今年以来民间投资增速持续低于整体投资。增强民间投资的信心和积极性,促进民间投资的高质量发展,亟需用更多市场办法、改革举措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影响民间投资积极性的主要原因有几方面,一是经济潜在增速持续下行,具有良好投资回报的资产和项目匮乏;二是房地产市场低迷,房地产销售和投资下降的趋势还未扭转,全行业仍处于调整和修复期;三是一些政策出台事先缺乏沟通,事中执行走样,政策合成谬误使得出现了具有收缩性效应的“非意图后果”。因此,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必须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优化投资环境上下功夫。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要更好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重大项目,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可以有效缓解财政压力,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一举多得。《意见》提出,根据“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以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在安排各类政府性投资资金时,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等等。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要更好处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之间的关系。在鼓励和吸引民间投资项目落地的过程中,要守好政务诚信底线,避免过头承诺,不开“空头支票”;在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方面,要按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民间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支持,解除民间资本的后顾之忧;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要靠强化土地、用能、环评等保障,靠简政放权等改革的纵深推进增强其信心、激发其动能。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要在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上出实招。引导民营企业正确看待国内外经济形势,准确理解国家政策意图,客观认识困难和挑战,发掘新的投资机遇,找准未来发展方向,就必须拿出更加务实管用的办法避免民营企业片面追求热点、盲目扩大投资、增加运营风险。引导民营企业量力而行,自觉强化信用管理,合理控制债务融资规模和比例,避免超出自身能力的高杠杆投资,防止资金链断裂等重大风险。
尽快将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氛围,才能切实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整体投资合理增长、结构优化、效益提高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文/于琛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