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反电诈法将重点保护公民物流、贷款、交易、婚介等信息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9-06 12:03

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自12月1日起施行。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围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举行专题采访。

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处长张义健说,近些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个人信息的泄露越来越成为违法犯罪的“帮凶”。

个人信息的泄露,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牵线搭桥”的便利,特别是在投资理财杀猪盘案件、冒充领导、快递物流类等诈骗案件中,实现了精准锁定诈骗对象的精准诈骗。

他说,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个人信息保护双重发力,既要从上游阻断为实施电诈提供信息源,也要防止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个人信息的二次泄露。

他提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衔接,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要建立个人信息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机制。

“特别是对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密切相关的物流信息、贷款信息、交易信息、婚介信息等要予以重点保护。”

另外,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要对犯罪所利用的个人信息的来源进行查证溯源,对泄露、提供个人信息的予以追责。

“对于出售、提供个人信息,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支持帮助的黑灰产行为明确禁止,规定相应法律责任。”

他说,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强调了在反诈工作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为了保障反诈工作需要,本法规定了实名制、收集、使用有关信息,这些也同样存在加强保护的问题。对此,本法规定,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应当对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过程中知悉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同时明确规定,履行反电信网络诈骗职责收集、获取的信息,不得用于反电信网络诈骗以外的其他用途。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
校对/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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