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傅政华一案,披露的几个细节
政知见
2022-07-28

在落马9个多月之后,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审。

7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

其中,对受贿部分公开审理;因涉及国家秘密,对徇私枉法部分依法不公开审理。

傅政华是2021年10月2日被查的,当时他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在被查之前,傅政华还有公开活动。

2021年9月15日至17日,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赴重庆市。当时,傅政华还参加了调研。

2022年3月,傅政华被双开,当时官方的通报中,还出现了不少罕见措辞。

中央纪委通报提到,傅政华完全背弃理想信念,从未真正忠诚于党和人民,彻底丧失党性原则,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投机钻营,利令智昏,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

从“完全背弃”“从未”“彻底丧失”“极度膨胀”“极为卑劣”等词语可见,措辞极其严厉。

根据通报,傅政华曾在重大问题上弄虚作假、欺瞒中央,危害党的集中统一。

“危害党的集中统一”这样的措辞,是首次出现在“老虎”的通报中。

伴随着此番傅政华受审,该案的几个细节首次披露。

其一,官方首次披露了傅政华的敛财时间点——2005年至2021年。

据长春市检察院起诉指控:

2005年至2021年,被告人傅政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

从指控来看,傅政华敛财的首个岗位是在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任上,之后他还在公安部、司法部等多个岗位敛财。

2020年5月,傅政华离开政法系统,出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在这个岗位上,他仍然大肆敛财至2021年。

傅政华的敛财方式主要是“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

其二,傅政华徇私枉法的细节首次披露。

今年3月,傅政华被双开。

纪委的通报中提到,他“对纪法毫无敬畏,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权专断,恣意妄为,造成严重恶劣政治后果”。

今年7月,傅政华被公诉。

当时,检察院方面曾提到,“傅政华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情私利,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情节特别严重”。

伴随着傅政华受审,上述细节首次被披露。

据检方指控,2014年至2015年,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情节特别严重。

因涉及国家秘密,法院对徇私枉法部分依法不公开审理。

值得一提的是,傅政华是十九大后,首个涉嫌徇私枉法罪的“老虎”。

罪名中有“徇私枉法罪”的还有曾经的“武爷”武长顺。

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2014年7月被查。2017年5月27日,武长顺一审被判死缓,他的罪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

法院提到,武长顺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期间,滥用职权,对他人采取刑侦措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特别严重;徇私枉法,接受他人请托,包庇犯罪嫌疑人,使之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三,傅政华是孙力军政治团伙一员。伴随着傅政华受审,孙力军政治团伙中的六个“老虎”已全部受审,受审地点分别在河北和吉林。

除了傅政华之外,孙力军政治团伙里的成员还有:

曾任公安部技术侦察局局长,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龚道安;

曾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邓恢林;

曾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王立科;

曾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的刘新云。

其中,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均在河北受审。

2021年9月,龚道安在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涉嫌受贿罪,敛财数额为7343万余元。同月,邓恢林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涉嫌受贿罪,敛财数额为4267万。

2022年1月,刘新云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受贿数额为1333万。

王立科、孙力军和傅政华都在吉林长春中院受审,这三个“老虎”敛财均过亿。

2022年6月17日,王立科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其中敛财数额为4.4亿。

2022年7月8日,孙力军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涉嫌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敛财数额为6.46亿。

孙力军受审20天后,2022年7月28日,傅政华也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他涉嫌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敛财数额为1.17亿。

在现场,傅政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资料|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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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校对/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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