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追星买卖航班行程轨迹,四人被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据央视新闻报道,徐某与张某,是热衷追星的“粉丝”,两人为了拉近与偶像的距离,找到了来自不同航空公司的客服人员秦某与李某。通过他们,两位“粉丝”多次购买明星的航班轨迹等信息。秦某与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包含航班轨迹、公务舱舱单等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贩卖,获利六万余元。
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泄露成了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尤其是明星群体,更是信息泄露的重灾区。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成“内鬼”,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两年前,网爆国航乘务员涉嫌泄露多位明星的生日、国籍、行程、常旅客状态等个人信息,舆论为之哗然。经核实后,国航对涉事的乘务人员做出停飞处分。
两起事件,细节虽然有所出入,但性质如出一辙。利用职务之便泄露乃至贩卖明星个人信息,职业操守可谓碎了一地。据悉,泄露明星航程信息并且贩卖,已经形成了产业链,屡屡出现众多粉丝在机场围堵明星的盛况,便是最有力的证明。
公众之所以高度关注明星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除了明星身上具有的话题效应之外,也与切身之痛密切相关。互联网时代,越来越多的人离不开网络,很多人甚至可以说就生活在网络之中。现代社会是一个大数据的社会,只要在网上留下痕迹,都会产生数据并被收集存储。一旦泄露,个人信息就会面临被“裸奔”的窘境,“楚门的世界”完全可能真实上演,足以令人不寒而栗。
保护个人信息,法律当然应该发力。《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此,被告人秦某、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同时,秦某、李某三年内被禁止从事航空客服代表类职业。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内外勾结、狼狈为奸,受到法律严惩,固然令人拍手称快,但我们必须看到,泄露个人信息的违法成本相对低廉。一是个人发现信息被泄露之后,如果没造成严重的影响,通常不会费心费力去查找是谁泄露的;二则是即便被人告发了,没有达到一定的量,也构不成触犯刑法,甚至因为情节“轻微”,警方根本不会立案侦查。不要说有效打击,很多时候连有效的申诉和监管渠道都极其欠缺。
正因为违法成本不高,很多人往往心怀侥幸不惜屡屡明知故犯。不得不说,在当前的法律和执法操作下,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依然存在严重疏漏。如何进一步做好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机制,织密信息保护网,实乃刻不容缓之事。
在个人信息安全面临严峻的挑战的情形下,个人信息的保护已越来越成为很多人忧心的问题。完善相关法规和依法严惩之外,相关企业也要完善行业规范机制建设,让“内鬼”没有上下其手的机会。
文/胡欣红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