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再发布三起税务案件 演员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1.06亿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3-15 17:46

国家税务总局3月15日在公布一批偷逃税务大案,其中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法对邓伦偷逃税案件进行了处理。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根据税收监管中的线索,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近期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上海市税务部门介绍,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的4455.03万元,处0.5倍罚款计2227.52万元;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未主动自查补缴的310.79万元,处4倍罚款计1243.16万元。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依法向邓伦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对于此次处罚力度,上海市税务部门介绍,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邓伦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对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部分处0.5倍罚款。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性质恶劣,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今天还公布了安徽省安庆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以及福建省泉州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

近期,安徽省安庆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研判,发现张宣进控制的5家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遂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对其立案进行检查。经查,张宣进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利用其实际控制的5家公司向深圳等地的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00份,价税合计金额1.31亿元,并从中非法牟利。目前,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宣进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8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近期,福建省泉州市税务部门与公安、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运用税收大数据和异常收汇数据综合分析,联合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涉及上游开票企业70余家、外贸出口企业22家,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四部门通过部门协作,对全链条信息开展分析研判,实施精准打击。经查,以王家乐等5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实际控制的外贸公司、上游空壳生产企业,虚构出口贸易业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800余份,价税合计金额7.24亿元,骗取出口退税8300余万元。近日,案件将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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