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最近生活可好?被申请人最近有没有对你进行骚扰或家暴呢?”
“谢谢法院关心,他最近没有骚扰、家暴我。”
为了解涉家暴当事人案后生活现状,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效果,妇女节前夕,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金霞中心法庭向当事人小美(化名)进行案后回访。
2018年3月,小美与小帅(化名)通过网络相识,半年后,二人确定恋爱关系。2019年11月,二人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婚后,双方在性格、思想上存在较大差异,经常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小帅常常情绪失控,出现砸坏家具的暴力行为。
2020年7月22日,小帅在争吵过程中,因情绪失控,将装着饭盒的包往门外扔时,砸到小美头上。小美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调解。事后,小帅向小美出具《承诺书》,载明:“今后不再诋毁、辱骂小美,不能有过激的语言、行动,不能对小美造成心理、身体伤害。
2020年10月18日,小帅拿斧头将床架砍坏。
2021年4月,小帅认为家中可视门铃侵犯了自己隐私,遂将门铃损毁。
2021年4月3日,小帅又因可视门铃之事,又将花瓶、镜子等物品砸坏。
2021年12月20日,小帅在小区车库内,强行堵住小美的车,不让小美离开。之后,民警赶到现场处理。
因无法忍受丈夫骚扰、砸坏家具等行为,小美遂向开福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接到申请后,承办法官许洪源立即着手审查案卷材料,第一时间熟悉案件情况。法院审查后认为,根据申请人小美提交的相关证据综合考虑,申请人小美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可能性。
2022年1月7日,开福法院作出(2022)湘0105民保令1号民事裁定书,禁止被申请人小帅对申请人小美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小帅迁出申请人小美的住所。
随后,法院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及当事人住所地所在社区、辖区派出所,要求社区、派出所协助督促小帅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保护申请人小美的人身安全。同时,法官也向小帅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和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经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明,小帅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并表示努力改正,不再实施家暴。
3月7日上午,法官助理娄振斌、蔡佳美来到鹅羊山社区进行回访,社区干部表示,未收到小帅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关情况。
许洪源法官也通过电话回访了当事人小美,小美表示,小帅没有对其实施家庭暴力、骚扰等行为,并感谢法院对其人身安全的保护。这才有了文章开头一幕。
开福法院金霞中心法庭员额法官许洪源提醒,家暴有多种行为方式,除殴打外还常伴有骚扰、跟踪、威胁等行为,往往给受害者造成较大伤害。去年以来,我办理离婚案件34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4份。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发现有的当事人仍存在“家丑不可外扬、打自己老婆不犯法”等错误观念,有的女性面临家暴时选择隐忍,反而助长了施暴者的嚣张气焰。
在此,提醒广大网友,面对家暴一定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遭遇家庭暴力时,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相关证据包括公安机关出警记录,邻居证人证言,医院诊断、检查报告,施暴者保证书、短信、微信记录,妇联、社区、居(村)委等组织出具的相关材料等。
近年来,开福区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及时、有效保护受害人原则,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全面审查案件材料,依法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3份,切实筑牢反家暴防线;同时扎实做好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与公安、妇联、街道、社区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主动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案后深入当事人家中、社区回访,做好受害人心理疏导工作,共同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的良好氛围。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