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全国首份!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发出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
华西都市报
2022-01-28 13:36
1月26日,记者从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获悉,该法庭向雅安市芦山县某农牧公司依法发出环境侵权禁止令,责令该公司在收到禁止令后至终审裁判前,不得通过已铺设的管网设施向外环境直接排放未经达标处理的污染物。
这是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颁布施行后,人民法院作出的全国首份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也是首份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
今年年初,芦山县两家种养殖合作社以被告某农牧公司多次向其猕猴桃种植园以及相邻农田排放粪污水,造成猕猴桃果树受损减产为由,向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提起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诉讼。
“法院在收到我们的申请后,如此快速地作出禁止令,及时为被告的污染环境行为按下‘暂停键’,解决了我们在诉讼过程中最担心的污染行为持续的问题。”合作社负责人收到民事裁定后激动地说。
此次禁止令的作出,是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践行“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环境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是司法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建设的务实举措。
文/宋潇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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