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Qnews|未成年人因犯罪获刑 法院向其监护人发《家庭教育令》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1-27 16:32

《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1月27日上午,江苏宜兴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并依法向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这也是新法实施后宜兴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被告人小斌(化名)今年17岁,父母长期忙于工作,平时生活由年迈的奶奶照料。因学习成绩不好,小斌初二便辍学,更换了好几份工作,都嫌工作吃苦不能坚持,加上交友不慎,逐渐变得不思进取、好逸恶劳。2021年1月,小斌明知他人让其销售的手机是盗窃所得,仍贪图小利帮助销售。后又多次用拉车门、撬门等方式实施盗窃,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理,法院认为小斌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盗窃罪,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依法判决其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审理中,承办法官发现,监护人的教育失职是导致小斌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为督促和引导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小斌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关注小斌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科学引导他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同时加强亲子陪伴,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三观,培养守法、自力更生的理念。

 “发出《家庭教育令》只是第一步,接下来我们还将以定期回访、跟踪帮教和关心救助等多种形式,持续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为未成年被告人回归正道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宜兴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利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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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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