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中纪委网站:精心策划的“主动投案”逃脱不了党纪国法严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01-25 18:40

“刘川生主动投案后,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主动上交全部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减轻处理。”2021年底,主动投案的刘川生被开除党籍,按六级职员调整退休待遇。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惩治腐败的震慑下,在党的政策感召下,4.2万人主动找党组织、找纪检监察机关投案。但依然有一些人表面上说相信组织、依靠组织、配合组织,暗地里却和组织玩心眼、绕圈子、打埋伏、搞截留。借主动投案之名、行对抗审查调查之实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对妄图逃脱纪法制裁的人和行为,如何辨明真伪、精准处置?

精心策划的“主动投案”逃脱不了党纪国法严惩

“自己人生中最痛的有‘三大悔’,第一悔就是主动投案不彻底……”这是陕西省西安市原副市长强小安忏悔录中的内容。

据介绍,2008年西安国际港务区正式成立,强小安先后担任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他将港务区当成自己的“私人领地”,帮助私营企业主王某及时拿到了西安国际港务区新筑新城的项目工程款,并协调收购了王某开发的西北出版物物流基地图书大厦A栋办公楼。王某获取巨额利益后,送给强小安3000多万元。

2018年8月,当备受关注的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工作以雷霆之势开展时,曾在长安区任职多年的强小安便有所警觉。他担心违纪违法问题败露,特意指使儿子将收受王某的3000余万元赃款虚假退回。

不仅如此,在侥幸和自负心理的驱动下,2019年12月,强小安授意儿子伪造股票账户管理协议,将其收受的一笔80万元赃款统一口径为股票分红。强小安还将其出资购买的别墅过户至他人名下,由他人代持。

随着近年来党中央反腐败力度越来越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搞政治攀附”“涉嫌受贿犯罪”的强小安内心惶恐不安,自以为是地想到了一条“妙计”——“主动”投案。

投案之前,强小安与多名涉案人员串通,伪造股票账户管理协议,转移藏匿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掩盖其违法犯罪事实,甚至还让涉案人员出国躲避,企图瞒天过海、蒙混过关。投案后,强小安自认为部署周密,以为只要自己拒不承认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蒙混过关,他仅交代组织已经掌握的部分违纪违法事实,而将性质严重、数额较大的违法犯罪事实隐藏起来。

“主动投案必须基于真实意愿,反思悔错真诚,不能假借主动投案另有所图,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浙江省嘉兴市纪委市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主任许雪军认为,若存在仅交代部分违纪违法事实,只交代小问题以掩盖大问题、交代违纪问题以掩盖犯罪问题等情况,不仅未给审查调查工作带来便利,甚至阻碍审查调查工作的开展,不宜从宽处理。

在审查调查中,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因案制宜、因人施策、用心用情,让审查调查对象相信组织、真心悔过,使审查调查的过程成为改造人的过程。在精准执纪执法面前,强小安的幻想破灭了。

“在同志们的帮助下,我主动配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违纪问题。套在自己脖子上的枷锁一个个打开,我也摆脱了焦虑和梦魇,获得了内心的安宁。”向组织坦白后的强小安终于放下心中的大石。

经查,强小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涉嫌受贿犯罪,违纪违法金额共计9116.82万元,其中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为7465.82万元。2021年1月8日,强小安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投石问路、避重就轻、以小博大、翻供串供,是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主要手段

主动投案案件的处理涉及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社会关注度高。记者梳理发现,强小安案并不是孤例,以“主动投案”之名行“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之实,主要包括投石问路避重就轻、以小博大、翻供串供等手段。

投石问路——说是来主动投案,其实是为了探听虚实,打探办案人员是否掌握其问题线索,或者掌握问题线索的程度有多深。

2021年2月2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纪委监委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以案促改专题会议,要求相关人员五日之内主动到纪委监委说明问题,可以从轻处理。此前,该区纪委监委在查办原中原区文化旅游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孙世恒受贿案时,已经掌握了不少问题线索。

“当时我抱着闯关的心态,想着能少说一点是一点,试探一下组织的底线。”2月4日上午,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常瑞雪主动来到中原区纪委监委交代问题。在与组织谈话时,常瑞雪自忖收受的是现金,且时间较长、办案取证难度较大,因此累计收受近三万元好处费的她只提到自己收了500元好处费。她还在交代材料中斩钉截铁写下:“除了这500元我与其他任何人没有不正当经济往来,如果有,我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避重就轻——在交代问题时,只交代已经知道的被组织掌握的或者被相关案件或人员涉及的部分,对自己存在的其他重要违纪违法问题避而不谈。

“我就想早点把房管局的账目认了,把钱退了,对我的调查就会结束,其他问题就不会被查出来了。”去年初,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清查财务时发现,原区房管局划转下属单位的10多笔工作经费存在异常,涉及金额达180万元。而所有问题账目,均出自时任区房管局会计李芳之手。收到风声的李芳决定主动出击,“将调查扼杀在摇篮里。”

然而,李芳的“小聪明”很快被办案人员识破,其前后矛盾、避重就轻的“交代”更是漏洞百出。2021年1月,九龙坡区纪委监委对李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投石问路和避重就轻这两种情节,有何明显区别?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马素华向记者解释道,“投石问路的干部一般说的问题模棱两可,存在‘有’和‘没有’的变数。比如常瑞雪来投案,是因为看到同事来投案,怕不投案自己被单拎出来,但是又不知道纪委掌握问题的程度。所以抛出了模棱两可的问题,试探我们掌握问题线索的程度,也试探一下办案的态度。而避重就轻的干部,交代的小问题一般属实,也很清楚详细,但是对于其他重点问题不愿意说。这非常考验办案智慧,有时候要像‘挤牙膏’一样,一点一点给他挤出来。”

以小博大——在谈话过程中,态度端正,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较小的部分和盘托出,但对涉及到重要问题或者重要核心人物的问题闭口不谈或者转移调查视线,试图以“弃卒保车”的方式以小博大,这种现象主要存在于已经形成利益团体的案件。

“向局长当时让我归还这笔钱,但我因为个人原因迟迟没退。”湖南省永顺县卫生局原局长局向文卫的司机李某带着20万元和虚假的情况说明来到县纪委监委,他除了承认贿款被其私自占有,还特别强调向文卫对自己没还钱一事毫不知情。而这一切都是向文卫的“拜托”,为了全身而退,向文卫在说服李某为其顶包时还特别承诺,如果李某坐牢,会想办法替其减刑,同时负责李某家中所有生活费。

主动投案后翻供串供——主要指在初核阶段的说辞与主动投案后的说辞前后不一致,打着主动投案的幌子,实际是为了以串供后的言词证据或伪造的物证等“混淆视听”,主要目的还是掩盖违纪违法事实。“这样的主动投案,不仅未给审查调查工作带来便利,甚至阻碍审查调查工作的开展,不宜从宽处理。”许雪军说。

“实践中,精准执纪执法甄别主动投案,须深刻理解主动投案的内涵及外延,规范受理程序,准确把握适用条件,有效认定投而不供、先供后翻、以小掩大等虚假投案情形。”江苏省高邮市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主任凌剑认为。

“害怕”和“侥幸”交织,是部分问题干部不愿向组织老实交代问题的重要原因

“我知道这两人被留置后,区里也有几个镇领导干部的问题正在调查核实阶段,我与他们都有不正当的经济往来,心里非常害怕。但同时又心存侥幸,想着主动跟组织交代这个问题,其他的能躲就躲过去了。”2020年4月到6月期间,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政协原副主席蒋某某、原副区长苏某某相继被留置。在害怕和侥幸这两种心理交织下,江都区仙女镇原镇长魏正龙选择了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

和魏正龙一样,“害怕”是不少问题干部主动投案的最大原因。2020年,全国共有1.6万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6.6万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这些数字的背后,是持续高压反腐态势形成的强大震慑。“特别是十九大之后,落马的一个接一个,这也是一种震慑。当时就是吃不好、睡不好。我也把我自己的这些事儿捋了捋,觉得跑不了。”专题片《国家监察》中艾文礼的自我剖析,反映了许多问题干部选择主动投案的心路历程。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廉政法治中心主任魏昌东表示,这种主动投案显现了“寒蝉效应”。“秋天到来,‘蝉’从他人处境中感受到了危险。主动投案是一种明智选择,相比落马,这种选择还可以有一定的主动性。”

“害怕”促使问题干部走进纪委监委的大门,而“心存侥幸”又是他们以各种伎俩对抗组织审查的心理底牌。这种侥幸心理,既包括对特定关系人“绝不说出去”承诺的无限幻想,也包括对组织掌握情况以及查办线索能力的错误预估。

“魏正龙假自首真对抗,是因为他还心存幻想。认为自己平时跟老板关系不错,也帮了老板很多忙,老板不一定把自己交代出来,不信组织反而相信‘江湖义气’。”凌剑分析道。

“以为组织只掌握问题的皮毛”,其实部分问题干部拼命掩盖的事实早已被纪委监委掌握。2019年8月,重庆市云阳县平安水利水保站副站长尹华先后两次主动到县纪委监委交代所涉问题,却只交代了极少部分且属县纪委监委已掌握的违法犯罪事实,比如变卖公车分得2万元、套取应急工程款分得10万元。但据纪委监委掌握的情况,尹华的问题远不止于此——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非法获利31万余元;伙同他人共同贪污47万元,个人单独贪污81万余元;受贿6万余元;故意销毁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涉及金额260余万元。

防止“一投了之”“一认了之”,纪检监察机关精准甄别主动投案,感召犯错党员干部迷途知返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主动投案认真交代问题,于纪于法、于理于情都是个人自新、组织欢迎的积极行动。党纪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条写明,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监察机关可以按规定程序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2019年7月,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对主动投案的认定和处理。

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精准规范处置主动投案,防止问题干部“一投了之”“一认了之”,推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面对一口咬定只收了500元好处费的常瑞雪,郑州市中原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深入分析其家庭情况、从业经历及性格特点,最终决定以“感情牌”入手。常瑞雪的独生子大学毕业后正在努力复习参加公务员考试,她害怕自己一旦接受组织处理后,儿子的前途会因此受到影响。所以即便天天担惊受怕、夜不能寐,常瑞雪也要为了孩子硬扛到底。“按照你的违纪情节,大概率可能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纪政务处分不会对子女考公务员产生太大影响,而且你要相信,组织会爱护和挽救每一个掉队的成员。”在办案人员耐心劝说之下,常瑞雪终于卸下心防,主动开口交代问题。

主动与不主动,结果大不一样——湖南省衡阳市某县级市纪委原常委李某某,组织上多次给他主动交代问题的机会,他不但不珍惜反而对抗组织审查,最终被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机关。而涉及此案的该县级市市委原副书记唐某某,主动投案并向组织交代了问题,最终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断崖式”处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对于主动投案,我们严把程序关、事实关、风险关、政策关。严格规范主动投案程序和认定程序,深入收集投案对象有关案件信息,仔细甄别其供述,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对象真投案、彻底投。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政策策略,分类处置、轻重有别,既最大限度释放政治效应,又坚持实事求是,严防注水放水。”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泽友表示。

针对主动投案在实际中容易出现的问题,重庆市云阳县纪委监委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应对方案:在案件查办方面,一方面重视客观事实,不将思维局限于干部的个人供述,而是通过全面的初核发现更多线索,同时鼓励同案人员检举揭发,揭穿其避重就轻、对抗审查的目的。另一方面巧妙运用办案策略,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宣讲,变讯问为谈心,变对立为互动,打消对方的侥幸心理。

“费晓东在接受组织谈话后带着现金‘主动投案’,却只承认了自己截留并侵吞返还款35万的犯罪事实,对其他的违法行为有所保留,妄图试探办案人员掌握的情况,蒙混过关。2021年7月被开除党籍,涉嫌职务侵占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日前,江苏省常熟市纪委监委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对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费晓东案进行案例剖析和通报曝光,使广大干部受到心理震慑,积极引导更多问题干部抛弃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回到相信组织、主动交代的正确道路上来。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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