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升学率不与教师评先评优挂钩,教育部出台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2-01-10 09:47

教育部今天(10日)发布《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着力克服普通高中办学中“唯分数、唯升学”倾向,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

《评价指南》从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明确了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的评价标准,细化了18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要求各地依据所辖县数、学校数和工作需要,以3—5年为周期,实现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全覆盖。

在办学方向上,《评价指南》提出加强党建工作和坚持德育为先等2项关键指标。要求把立德作为育人首要任务,制定并有效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具体工作方案。

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劳动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

在课程教学上,提出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理化生实验等课程,有效开发和实施选修课程。强化劳动实践育人,积极开展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课程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设立学年劳动周,统筹利用校内外资源,开展好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以及研学实践、职业体验、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活动。

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等纳入评价主要内容

为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评价指南》提出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作为评价主要内容,注重考查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兴趣特长,突出学生个性特点和主要事迹。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严格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评价程序。充分利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及时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学生需掌握1—3项运动技能,1—2项艺术技能

为增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提出学生在校内每天锻炼至少1小时,体质健康监测达标,掌握1—3项体育运动技能,有效控制近视、肥胖。掌握1—2项艺术技能。具有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观念,积极参加家务劳动、校内劳动和校外劳动。在学业上,特别提出具备一定阅读量和较好的阅读理解能力,具有创新精神,有自主探究和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与能力。

严禁高三上学期结束前结课备考 完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

为防止抢赶教学进度,《评价指南》提出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统筹制订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禁高三上学期结束前结课备考。严禁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

为适应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评价指南》提出要完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制订选课走班指南,积极开发选课排课信息系统,提高教学资源使用效益;高一年级起根据学校选修课程开展选课走班,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

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和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注重提高学生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学校要指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不得违背学生个人志愿组织要求学生普遍选考特定科目,坚决避免功利化选科选考。

突出教师全面育人实绩,克服“唯分数 唯升学”评价倾向

在教师发展方面,《评价指南》提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和健全教师激励机制等3项关键指标,在考查要点中明确提出突出全面育人和教育教学实绩,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评价倾向,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注重精神荣誉激励、专业发展激励、岗位晋升激励、绩效工资激励、关心爱护激励。完善校内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将教师参与考试命题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等。

升学率不与教师评先评优挂钩

在学校管理方面,《评价指南》特别强调要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在考查要点中明确,普通高中要正确处理考试升学与发展素质教育的关系,将高考升学率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结果之一,不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不公布、不宣传、不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这将有利于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领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评价指南》同时提出,把“将办学理念和特色发展目标融入学校管理、课程建设、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努力办出学校特色”作为重要考查要点,并特别强调“引导办好每所学校,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从而满足义务教育学生多样化升学需求,使学生能够合理选择适合自身成长发展的高中学校。

《评价指南》还注重发挥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挥棒”的导向作用,把“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作为重要考查要点,目的是要促进普通高中学校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招生工作纪律,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并向薄弱学校倾斜,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同时,还特别强调要依法依规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管理,严格落实民办学校“六独立”(即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会计核算、招生、颁发学业证书)规定要求。

优化评价方式方法,防止“一把尺子”衡量不同学校

此外,《评价指南》还对各地优化评价方式方法提出了要求,提出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外部评价和自我评价、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四个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在关注学校办学质量实际水平的同时,关注学校在办学质量上发展提高的程度,科学判断学校为提高办学质量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在关注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同时,关注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情况,切实防止用“一把尺子”衡量不同学校的做法,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评价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学校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通过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切实做到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高晨源)

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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