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Qnews|广西监狱管理局原局长李健受贿一审获刑十四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2-21 13:09

据广西高院消息,2021年12月21日上午10时,广西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健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李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退缴的涉案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宁铁中院审理查明,2014年至2021年2月,被告人李健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委、党委书记、局长及广西华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李某某、覃某、李某等20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人事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人员送给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37.623437万元(其中,既遂1345.591837万元,未遂692.0316万元)。

宁铁中院认为,被告人李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李健受贿事实中有部分属于犯罪未遂,就未遂部分,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李健归案后,能如实交代办案机关已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李健认罪认罚,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且积极退出全部犯罪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被告人李健身为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执法犯法,多次插手干预下属单位工程项目招标,为多名下属职务提拔、调整提供帮助,同时为掩饰犯罪,伙同特定关系人及行贿人伪造、销毁证据,对抗组织调查,其行为对政法机关的形象及监狱系统的政治生态造成恶劣影响,酌情予以从重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李健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遂作出以上判决。

宣判后,李健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青Qnews】所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享有本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见习记者 王婧懿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涛
编辑/倪家宁

相关阅读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宣判
新华社 2024-11-12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易鹏飞一审被判无期
人民日报客户端 2024-03-25
敛财8373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刘宏武获刑15年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3-12-22
受贿8373万余元,刘宏武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
人民日报客户端 2023-12-22
Qnews|广西医疗保障局原局长王忠平一审获刑10年半 受贿超1700万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1-18
涉案超2000万元 广西农信社原副主任梁志军受审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7-11
受贿3800余万,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原局长袁健晖获刑13年6个月
崇法之疆 2023-03-01
广西贵港市委原书记受贿1.7亿元 一审被判死缓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9-07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