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高铁“霸铺”乘客起诉媒体侵犯名誉权被驳回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2-10 14:27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2月10日消息,针对罗某的高铁“霸铺”的行为,央视此前进行了专门报道。后罗某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央视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并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罗某全部诉讼请求后,罗某不服提起上诉。12月6日,北京一中院终审驳回了罗某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2018年12月,罗某乘坐高铁因过站超乘未下车,被乘警要求补票并出示身份证,罗某拒不配合,伴有不文明语言,并做出抢夺摄像设备等动作,双方发生争执。列车在停站期间,派出所将罗某查获,并给予罗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央视对罗某乘车“霸铺”及被行拘一事作了专题报道,并被相关主流媒体转发。罗某称,央视报道不实,侵犯其名誉权。央视认为,作为我国重要的新闻媒体机构,其对涉案事件的报道内容客观准确,报道行为是在履行新闻监督之责,未侵犯罗某名誉权。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央视对罗某乘车被拘进行报道,是在履行新闻媒体的监督职责,报道中所播放的影像资料来源于公安机关提供的执法记录仪记载的画面,其并未对该事件过程中罗某的言行进行篡改、虚构,该报道遵守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原则,报道行为合理、合法。央视在报道中用“霸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等词语,都是职能范围内作出的与客观事实相符的评价,与所对应的事件结果相匹配,意在宣扬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不属于对罗某的侮辱、诽谤性语言。因此,央视对涉案事件的宣传、报道、评论行为,不构成对罗某名誉权的侵犯。据此,北京一中院依法驳回了上诉人罗某的全部上诉请求。

【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青Qnews】所有,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享有本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月朦
编辑/朱葳

相关阅读
Qnews|女子提交前夫照片作证据 被前夫起诉侵犯名誉权 法院:系正常举证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3-13
怀疑外卖员偷东西 超市公开贴其照片标注“小偷” 法院:侵犯名誉权 公开道歉并赔偿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2-26
在网上发布断章取义的视频 是否侵犯名誉权
法治日报 2023-12-17
注册“高仿”账号贬损他人,法院判决侵犯名誉权
光明日报 2023-08-20
女子不满整形手术效果吐槽曝光商家 法院: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05-14
微信群内辱骂同事,被判侵犯名誉权
法治日报 2023-05-07
当心!微信群里“互怼”,可能侵犯他人名誉权
工人日报 2023-03-02
​赵丽颖黑粉发道歉声明 此前已有多位网民因侵犯赵丽颖名誉权登报致歉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12-07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