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网站消息,湘西自治州民政局11月5日发出《关于给予吉首大学校友总会等13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决定》。
经查,吉首大学校友总会等13家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接受2018年度、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湖南湘西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7月8日对相关社会组织下达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各组织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现对吉首大学校友总会等13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吉首大学校友总会的住所位于吉首市吉首大学团委,法定代表人为张建永。湘西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6月25日对吉首大学校友总会涉嫌违法予以立案,经调查,吉首大学校友总会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不合格,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2021年7月8日对吉首大学校友总会下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吉首大学校友总会既未申请听证,也未陈述申辩。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吉首大学校友总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表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或者湖南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吉首市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湘西自治州民政局此次撤销登记的13家社会组织分别是:吉首大学校友总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矿业行业商会、湘西自治州传统文化促进会、湘西自治州集邮协会、湘西自治州龙舟协会、湘西自治州苗鼓文化协会、湘西自治州奇石文化研究会、湘西自治州药品销售行业协会、湘西自治州户外运动协会、吉首民族骨科医院、湘西民族教育文化研究服务中心、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富鑫荣服务中心、湘西小背篓少儿艺术团。(记者 吕新文)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