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广东电白一女子到别人家鬼鬼祟祟,偷钱当场被捉
茂名晚报 2021-11-04 10:00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电白人阿香竟在还钱时起贪念,盗窃债主的钱财,最终人赃并获被电白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处罚金2000元。

案件回放

今年28岁的阿香家住电白区某镇,因急需资金周转曾向朋友阿彤借钱。某日上午,阿香到阿彤家还钱,见阿彤家中无人,遂起贪念,进入阿彤儿媳阿丽的房间翻箱倒柜,从房间一衣柜的手提包内搜出衣柜抽屉的钥匙,再用钥匙打开抽屉,将里面2200元现金偷走。阿香得手后准备逃之夭夭,却见阿彤家门外的附近空地处有人。惊慌失措的阿香赶快跑到二楼躲藏。中午时分,阿香走到二楼楼梯转角处窥视阿彤家一楼及门口状况时,被返家的阿丽发现并报警。民警赶到将阿香抓获,在她的身上搜出窃取的2200元。

电白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阿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刑罚。鉴于阿香系初犯、偶犯,且在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阿香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阿香本应向阿彤偿还欠款,却因贪念作怪,见债主家中无人便起盗窃之意,实施了盗窃行为,触犯了盗窃罪,因此获刑。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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