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收到“证监会史上最高罚单”的北八道操纵市场案,10月26日依法得到宣判。
北八道被罚三亿元
2021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北八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八道集团)、被告人林庆丰等8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其中对被告人公雪采用网络视频方式宣判),对北八道集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对林庆丰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万元;对林玉婷、李俊苗等7名被告人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并处一百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林庆丰系北八道集团实际控制人。2016年下半年起,林庆丰为在证券市场取得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指使被告人林玉婷、李俊苗、何映花等人对外联络被告人张丁海等配资中介人员,以1:3至1:10的配资比例,获取巨额资金及大量证券账户。其中,张丁海向北八道集团违规提供资金10.98亿余元,他人证券账户119个。林庆丰集中上述配资资金和他人证券账户,连同北八道集团部分自有资金及实控证券账户,安排北八道集团及集团下属厦门六湖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员工被告人蔡咏东、黄辉匡等为骨干的交易团队,在厦门、上海、昆明等地,使用上百台电脑及未实名登记的无线网卡等设备,连续买卖股票或在自己实际控制账户之间买卖股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与交易量。
2017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北八道集团使用333个证券账户,持有“江阴银行”的流通股份数量达到该证券的同期实际流通股份总量30%以上,连续33个交易日对“江阴银行”的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的30%以上。至同年5月9日,北八道集团控制的账户组非法获利3.01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北八道集团及被告人林庆丰等7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伙同配资中介人员张丁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操纵证券市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与交易量,其行为均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综合全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上海一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家属等共计15人旁听了宣判。
据悉,中国证监会曾于2018年,就北八道操纵市场案公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国证监会认为,北八道控制账户组,通过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方式操纵“和胜股份”,影响了股票价格,做出一、没收北八道违法所得138,752,520.32元,并处罚款693,762,601.6元;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林庆丰、林玉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三、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李俊苗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证监会:对操纵市场零容忍
在9月24日证监会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就阐明了对恶意操纵证券市场再次阐明了态度。
证监会表示,将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构建全方位监控、高效率查办、多部门协作、立体式追责的综合执法体系,依法从严打击以市值管理为名、行操纵市场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方面,坚持“零容忍”方针,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账户联动、异常交易,重拳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强化执法威慑。另一方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有效性,积极为上市公司创造有利于长期价值提升的政策环境。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