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个人信息保护法》将实施 未经同意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推送商业信息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10-28 11:26

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将正式实施,这是一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专门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经营者和消费者应该注意些什么?10月28日,中消协通过对法律条款的解析,对双方进行了提醒。

APP等不得因用户不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服务

作为经营者要依法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履行公示告知义务,规范个人信息处理程序,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首先要做到切实落实“告知—同意”规则,明示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中消协特别提醒经营者不得采取一揽子授权、强制同意等方式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推送商业信息。

第二要满足个人信息处理的两个“最小”一个“最短”,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手机APP等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的服务。第三要严格限制对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小区、经营场所不能强制业主或者消费者进行人脸识别。第四,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要合法,禁止“大数据杀熟”等行为。也就是说,经营者不能利用自身掌握的消费者经济状况、消费习惯以及对价格的敏感程度等信息,对消费者在交易价格等方面实行歧视性的差别待遇,也不能在未获得消费者授权的情况下通过用户画像来开展精准营销。最后,大型互联网平台还要注意履行特殊义务,需当好个人信息保护“守门人”。

养成“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习惯

同时,中消协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为了让《个人信息保护法》发挥更大的实效,消费者更要要认真学法、主动用法。

首先消费者要学习《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通过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的学习,了解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自身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所享有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承担的义务以及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方式等,进一步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用法律武器来指导消费实践。

第二要养成“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习惯。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要仔细阅读隐私协议等涉及个人信息的条款,建议只在确属必要的情况下才向经营者提供个人信息或者进行授权。第三要对自己授权或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持续跟踪。当消费者不同意经营者继续处理其个人信息时,要积极行使“撤回同意”权利,要求经营者停止处理或及时删除其个人信息。第四要注意销毁带有个人信息的单据和资料。最后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彭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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