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宏发在上海市崇明区一家律所工作。2016年,她接到了第一个法律援助案件。
一位农民工在工地干活时从高处摔落受伤,本该获得工伤赔偿。他打了近两年官司,没有拿到一分钱。
由于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他首先要通过诉讼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公司不认可劳动关系,他又拿不出证明劳动关系的充分证据,这个官司失败了,于是他改为起诉人身损害侵权,前前后后经过了将近一年的诉讼周期。
在法院即将开庭之时,他的工作单位又故意在此时认可双方劳动关系,由于劳动争议存在仲裁前置程序,即要先经过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他只得撤诉。因此,案子又回到了原点。
这位农民工便重新拿着单位承认劳动关系的证据去做工伤认定,再做伤残等级鉴定。拿到鉴定报告后他才能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想要拿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他还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才能主张。
最后,他申请了法律援助。余宏发接手该案,从受援人口中了解到案件情况,明白这是工作单位在有意刁难他。余宏发迅速收集好证据,起草仲裁申请书,去法院立案。在庭审审理中她与对方协商调解,最终通过劳动仲裁,在45天结案期限内,帮受援人争取到了32万余元的补偿。
求助人主动送来一面锦旗,对她表达了真挚的感谢。她又惊又喜,代理时只道是寻常的案子,没有料到对求助者而言意义非凡。这也是余宏发喜欢做法律援助的原因,接触到的求助者朴实、真诚,沟通交流起来直接、简单。
无论从事什么职业,人们都可能陷入法律纠纷,但经济困难的人往往难以支撑诉讼费用。为了维护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党和国家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人们可以前往各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获得无偿法律援助。
上海是全国最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省市之一,1995年8月,上海市浦东新区成立了全国首家法律援助中心。1996年,司法部全面启动建立法律援助制度。1997年,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至2001年底,全市各区均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2006年,出台了《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援助法是我国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第一部专门法律,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新起点,在我国立法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法律援助案件中占比较大的是工伤、劳动纠纷,以及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求助者都是普通老百姓,很多从事体力劳动,没有什么经济能力,也不太懂法律知识。当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法律援助对他们而言,就像是落水者所能抓住的一根浮木。
那些在意外事故中丧生的人,很可能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撑,他们不幸离世后,全家陷入困境,此时法律援助带来的是一个家庭的希望。
杨国红也是一位法律援助律师,执业35年,参与法律援助工作20余年。一般接到法援案子后,他会在办公室与当事人见面,方便处理文件和及时调取资料。但在很多赡养纠纷的援助案子中,当事人是上了年纪行动不便的老人,他就会把见面地点改到当事人家里。
今年7月,杨国红刚刚办完一个交通事故案件。李先生常年在外跑运输,然而去年8月的一天,他驾驶的货车与别人的客车相撞,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他的生命,全家失去了顶梁柱,留下遗孀、幼女和年迈的双亲。
虽然公安交警部门已经认定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对方和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李先生的家人寻求法律援助,希望获得赔偿。
杨国红承办此案后,马上会见了李先生家人,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收集、调取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商业保险单、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等证据材料。在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未果后,他们为当事人详细计算了赔偿数额,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李先生家人获赔180余万元。
据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介绍,上海今年推出了法律援助“七办一宣传”便民措施,包括一网通办“指尖办”、符合条件“全市办”、基层站点“就近办”、行动不便“上门办”、经济状况审查“轻松办”、材料齐全“快速办”、重点人群“优先办”,同时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有针对性地为不同群体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李先生的案件先后经历三次诉讼,还有很多类似这样的案件,市、区两级法援中心先后通过“快速办”、“全市办”等绿色通道提供援助,有效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免去了他们的奔波之苦。
据了解,今年截止目前,上海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指尖办2696件,全市办105件,就近办1996件,上门办90件,轻松办2773件,快速办186件,优先办2484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65场,服务群众1632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8446份,收到锦旗94面,感谢信32封。
12348是上海市司法局为市民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余宏发经常报名接听电话,给市民解答法律上的疑问,有些求助问题比较复杂,难以通过一通电话解决,但专业律师可以为求助者提供法律上的建议,告诉他们下一步可以做什么,如何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比如受工伤的咨询者不明白如何认定工伤、主张权利,余宏发会先问他在哪个区,再建议他去所在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有一次,余宏发接到一位女士的电话,对方遭遇家暴,想离婚但又不敢离婚。余宏发告诉她,当务之急是收集证据报警,赶紧去医院验伤,告诉医生遭遇家暴,保留病历和报警接报单。同时,她建议对方去找当地妇联帮忙。
有时候,电话也会从上海之外的地方打来。余宏发曾接到一个来自中国香港的来电,对方上海话讲得很好,大概是移居到香港的老上海人,想了解上海的财产继承问题,从亲戚那里了解到12348,便直接打了过来。
面对市民五花八门的求助需求,接听12348热线的律师必须有全方位的专业能力。但更多时候,余宏发觉得自己扮演的角色就是个听众——很多人带着情绪打来电话,其实只是为了倾诉、吐槽、发泄:“我来给你们讲讲这个事情,你们记录一下!”
根据上海市司法局的数据,2020年,上海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援案件46200件, 12348热线提供法律咨询692467人次。
这些热线电话里,交织着生活的辛酸苦辣,让人们在遇到难题的时候,至少还有一个纾解的出口、求助的渠道。
2018年,有一个监护权变更的案子交到了余宏发手里。8岁的孩子小明由父亲抚养长大,母亲在他小时候离婚出走,从未过问家事。有一天,父亲因意外去世,小明只好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消失的母亲”成为他名义上的监护人,爷爷奶奶希望把监护权变更到他们名下,来给孩子申报户口和办理入学手续。
两位老人来到余宏发的办公室,见一次哭一次,讲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我们不要抚养费,就要她放弃监护权,我们来养这个孩子。”提及孩子的母亲,两位老人诉求很明确:不想用孩子的名义起诉她,只想变更监护权。
以往余宏发没有办过这样的案子,她必须做出一个判断:是要求变更监护权,还是撤销小明母亲的监护权?如果要求变更监护权,需要小明母亲自愿放弃监护权,否则法院不能强制变更监护权。如果要求撤销母亲的监护权,需要有充足证据证明她让小明处于危困状态。然而她只是没有照顾孩子,法院很难因此剥夺母亲的监护权。
她查阅了法律法规、相关案例,又咨询了“老法师”、同事,最终选择了变更监护权。法院去做小明母亲的工作,很难说是好事还是坏事,小明的母亲明确放弃了监护权。对于爷爷奶奶而言这是个好消息,他们顺利成为小明的监护人,帮孩子申报了户口,孩子将来的入学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每个案子都会让律师成长。看到法院的判决文书时,余宏发意识到这个案子其实没那么复杂。“你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之后,就觉得好像做得还行。”
今年4月,她又接到了监护权变更的案件,这一次,她轻车熟路,当天就做好笔录,写好诉状,第二天就将材料交到法院立案,案子很快判下来了。
律师这个职业,注定会见到人性的阴暗面。
如果援助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律师该怎么做?余宏发说,这个时候就要调整心态,从律师的专业身份出发,关注的只能是事实与法律,即便是犯了罪的人,依然享有法律赋予的辩护权。
今年5月,余宏发在为一个涉嫌诈骗的被告人辩护。
案子的被告在崇明长兴岛卖家具。疫情期间生意不好,他拉来一个朋友,说有个项目需要钢板,做下来盈利应该有一二十万块钱,希望两人合伙来做。但是项目总共要垫资30万元,他叫朋友先垫10万,下一次再由他来垫付。朋友给了10万块后,他就拿着钱跑了。之后,他便坐上了被告席。
余宏发了解到,当时这个钢板项目确有其事,只是他在议价阶段谈崩了,之后选择隐瞒朋友并收下垫付的10万块钱,由此构成诈骗。他把这些钱用于还贷和门店周转。朋友前来询问项目进展时,他还曾拍假工程照片糊弄,后来直接失联。
余宏发接手了这个案子。案发原因是什么?为什么走上了诈骗之路?诈骗前后他在干什么?为什么要逃跑?他是自首的还是被抓的?……一系列疑问盘旋在她脑海中。
她看完起诉书,了解了大致经过,又到法院查阅卷宗,梳理公安部门的办案材料。然后,她赶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询问整个案子的具体经过。
以上是代理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有些被告觉得自己被不同的人反复询问过案情,同样的回答不想一再重复。更何况,因为法律援助律师是免费指派过来的,他们普遍对法律援助律师缺乏信任,认为法律援助律师来看守所会见只是走个过场。
余宏发明白,与当事人沟通的前提是获得他的信任。她告诉他,律师是来帮忙的,之所以让他陈述案发经过,是为了核实法律文书的内容是否与他所说内容一致。
被告放下了戒备,吐露了家里的情况,甚至哭了起来:老婆生病没人管,两个孩子还小,父母年纪又大了。他一犯错,家人就失去了顶梁柱,未来的生活一落千丈。他说,很后悔骗了朋友的钱。
“犯罪了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拿自己的家庭说事。我很同情你,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也希望你能早点出去。但是你要有认罪悔罪的态度,而且到现在赔偿都还没有进行,人家被害人那边也很冤枉,10万块钱被你给折腾没了,对不对?”余宏发把法理和情理掰开说透。
之后,她通过法院联系到了那位被他坑害的朋友。对方表示并不想让被告坐牢,只想把钱拿回来。对被害人的家庭而言,10万块钱并不是一个小数字。拿到被告家属的退赔之后,被害人立马出具了谅解书。
开庭时,余宏发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了辩护意见,并将谅解书等证据呈递给法庭,最终被告获刑3年缓刑4年。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和被害人都对她表示感谢。被害人追回了自己的钱,被告缺乏法律知识、迫于生活压力犯罪,在关押之后才明白自由的珍贵和法律的严肃。
“律师要维护的是法律,要关注的是事实真相。”余宏发说。
不是每个案子都能胜诉,有的案子罪罚一目了然,有的案子证据不足,最无奈的是,有些案子明明胜诉了,当事人应该获得赔偿,但对方却无力执行。
国家给法律援助律师的办案补贴并不多,可像余宏发、杨国红这样愿意投身于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不在少数。杨国红透露,在很多法律援助案件中,律师花费的时间与精力比其他案件还要多,很多人对此不理解。但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却说,维护公平正义是律师的“天职”,他们愿意牺牲部分利益来投身公益,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去帮助有需要的人。
法律援助的原则就是——应援尽援,帮助弱者,彰显法治社会对正当权利的关切、对“人民至上”的尊崇。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