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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个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12月起将从北京医保目录删除 不再报销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9-30 21:35

9月30日,北京市医保局、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公布本市第二批调出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品种及规范药品名称的通知》。通知明确,12月1日起,将“牙周宁口服常释剂型”、“黄连素口服常释剂型”等182个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从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删除。

据了解,按照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 号)文件要求,各地应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对于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正是为了做好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内非国家医保药品品种的三年消化工作,发布了上述通知。

通知明确,将“阿托品异丙嗪注射剂”等182个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品种从本市医保药品目录删除,其中包括“牙周宁口服常释剂型”、“黄连素口服常释剂型”、“阿司匹林注释剂”等121种西药,羚翘解毒颗粒、牛黄清宫丸等61种中药。同时,对“清开灵注射剂”等48个药品名称、剂型等进行规范调整。

通知强调,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做好参保人员医药费用审核结算工作;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调整本机构常用药品目录,确保不因上述调整影响临床用药。  

据悉,上述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
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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