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要求,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各地税务稽查部门与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持续加强对高风险行业和个人的税收监管,严厉打击增值税发票虚开骗税和隐瞒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等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净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一批增值税发票虚开骗税和隐瞒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典型案例。
青海警税破获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案件
2020年9月,西宁市税务部门在工作中运用增值税发票数据分析发现,有多家汽车销售公司涉嫌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随即会同公安部门组成警税联合专案组开展查办工作。2020年10月,警税联合开展抓捕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经查,犯罪嫌疑人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成立空壳企业21户,向汽车购买人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839份,虚开金额1.7亿余元。
湖北警税破获某化工企业变票虚开案件
2021年6月,湖北十堰警税联合行动,成功打掉十堰市某化工企业虚开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经查,该团伙涉嫌控制18户空壳企业,采取变换品名的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147份,虚开金额7.1亿元。
安徽破获利用“阴阳合同”隐瞒股权转让收入逃税案
安徽省淮南市税务稽查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实安徽某药业公司股东鲍某与殷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实际持有的该药业公司51.09%的股权转让给殷某,实际转让价格为7000万元。后鲍某为偷逃相关税款另行伪造《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纳税申报,少缴税款合计1175.48万元。淮南市税务稽查部门依法作出对鲍某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理处罚决定后,鲍某未按期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部门随即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鲍某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进入司法程序后,鲍某补缴全部税款。2021年3月,安徽省某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鲍某将其持有的某公司股权转让他人后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且涉及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逃税罪,依法判处鲍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