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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现场丨冒充电视台领导骗50万 男子获刑九年九个月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9-18 22:00
男子曾两次因诈骗罪获刑入狱,后仍虚构身份骗取他人钱财。一年内他冒充北京某电视台的领导身份骗取近50万元。9月18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北京朝阳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九年九个月。
2019年1月,宋某与女子王某通过“快恋网”相识。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间,宋某虚构自己为电视台领导的身份,以出差、看病等理由骗取王某共计367 100元。王某于2019年8月4日报警。
2018年4月,宋某与男子周某也通过“快恋网”相识,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间,宋某利用虚构的电视台领导身份以帮助周某追求女子、给下属报销款等理由骗取周某共计130 125元。周某于2019年8月16日报案,后宋某向周某退还4800元。
宋某共骗取被害人497 225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指控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在庭审中,宋某自愿认罪认罚。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被害人则要求宋某赔偿经济损失,并认为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遵守法律法规,希望对其收监。
法院经审理认为,宋某毫无法治观念,虽曾因犯诈骗罪两次被判处刑罚,仍然不知悔改,现又虚构事实,隐瞒身份以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宋某犯诈骗罪的罪名成立。宋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此次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鉴于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责令宋某退赔。
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九年九个月,罚金十万元。责令宋某退赔367100元,发还被害人王某;退赔125325元,发还被害人周某。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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