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壹现场丨男子买假茅台索十倍赔偿被拒 法院:他不属于消费者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9-09 14:49

男子买到24瓶假茅台,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退货退款,并索赔十倍赔偿金672000元。商家认为其并非消费者,5年间在全国各地法院以所购茅台酒系假酒为由提起的诉讼近十起。

9月9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韩某十倍索赔的请求被驳回,而商家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也即将被公诉。

男子花6万多买24瓶茅台 竟是假货?

2021年年初,男子韩某在某商贸公司购买“贵州茅台酒”4箱(每箱6瓶)并支付货款67200元。后韩某以商品系假茅台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退货退款及十倍赔偿金672000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韩某要求对涉案酒水的真伪进行鉴定。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涉案酒水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被告商贸公司辩称,韩某系以营利为目的购买涉案酒水,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对象。

其购买时间与索赔时间间隔较短,录像、询价、故意挑选茅台酒、要求开收据、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等行为明显与一般消费者不同,购买行为异常,是以盈利为目的而购买。另韩某以相同案由、类似手法在不同法院高频索赔,涉案金额巨大,是有组织、有预谋地以牟利为目的进行购买,不属于消费者。经检索关联案件,韩某于2016年至2021年间在全国各地法院存在三十余起购买商品后进行索赔的诉讼,其中以所购茅台酒系假酒为由提起的诉讼近十起。

的确是假货 但购买者并不属于消费者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等。

依据茅台公司出具的《产品辨认(鉴定)表》,涉案酒水并非茅台公司生产、包装,被告商贸公司亦未证明涉案酒水的合法来源,可见涉案酒水的标签、标志、说明书所载内容不能反映其实际内容物的品质,生产经营过程及质量均存在安全隐患,应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某商贸公司作为涉案酒水的销售者,未举证证明其在进货时查验了涉案酒水的来源及相关证明文件,亦未举证证明其已尽到销售者的审慎注意义务,致使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涉案酒水得以售出,应视为明知涉案酒水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进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有权要求产品销售者进行十倍赔偿的主体应系消费者。

依据查明的事实,韩某在购买涉案酒水时全程拍摄录像,在购买后短期内即提起赔偿诉讼,其行为与普通消费者购买酒水的消费行为迥异。另外,根据检索到的关联案件,韩某在一定时间段内集中在多地大量买入某一种商品,然后在不同法院分别提起惩罚性赔偿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获取大额利益。因此,韩某涉案购买行为不属于生活消费的范围,有理由认为其大额购买涉案酒水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通过诉讼手段为自身牟利,以获取巨额赔偿为目的。

买家十倍索赔请求被驳回 卖家也即将被公诉

综上,被告商贸公司提供的涉案酒水违反食品质量标准,韩某要求其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但是,与消费者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的目的不同,韩某以索赔为目的购买商品,购买商品是其索赔中的一个环节,其行为整体具有营利性,属于变相的经营行为,不应认定其在该案中属于消费者,韩某要求被告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另外,涉案酒水不宜退还被告再次进入市场流通,依法予以处理。遂判决某商贸公司退还韩某货款67200元,驳回韩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韩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21年8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商家销售假冒产品的违法行为,法院依法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交了线索。目前,商家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线索已交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法官提示,依法维护食品安全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人民法院审理与食品相关案件的重要职责。在民事责任认定上,虽未对韩某关于十倍赔偿的请求予以支持,但对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坚决予以否定。就该案中发现的涉嫌售假违法行为,法院将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案件线索,对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追究制裁,通过共同治理的方式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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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枉法,消费者投诉无门。何为消费者,持有合法所得的货币,合法购买商品,就是消费者,以行为判定,不以假想判定
09-09 20:00 ·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