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4日,家住辽宁省辽阳灯塔市的老张突然被公安机关传唤,理由是涉嫌强奸。老张涉嫌侵害的对象,是他邻居家的妹妹,患有精神分裂症。
此后,老张被辽宁灯塔市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老张上诉,辽阳中院二审发回重审,之后灯塔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而老张背着强奸嫌犯的身份,被羁押了551天。
此后,灯塔市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书显示,由灯塔市法院赔偿老张羁押551日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2020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赔偿老张精神损害赔偿金6.6万元。
9月1日,记者联系到老张的代理律师王景辉。他透露,老张不服该决定,继续向辽阳中院申请,并在8月10日收到了辽阳中院作出的决定书,精神损害赔偿金调整至10万余元。“老张共计获得30余万元国家赔偿金。现在已经向上递交申请了,正在走程序,暂时钱款还未到账。”
因涉嫌强奸邻居妹妹获刑3年多
在灯塔市法院此前认定的事实中,这样表述:老张与被害人小丽的姐姐是邻居关系,两人也认识多年,他也明知小丽的精神状态不正常。2019年3、4月份的一天上午,老张在路上遇到了小丽,便跟随来到她位于灯塔市的家中,趁其丈夫不在家,强行发生性关系。后老张多次到小丽家中,趁小丽丈夫外出工作时与小丽发生性关系。
2019年5月19日上午9时许,老张再次到小丽家中时,被小丽女儿撞见,老张逃跑。小丽女儿见状,立即将此事告知小丽的丈夫,小丽丈夫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小丽患有精神分裂症(病期),且无性防卫能力。
2019年7月3日,公安民警前往灯塔市西大窑镇老公家中,将老张口头传唤至灯塔市公安局接受调查。
判决书中,小丽丈夫的证言显示,2019年5月10日左右,小丽说一个张姓男子和她发生过两次性关系,该男子和小丽姐姐住在前后院子,小丽丈夫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有报案。2019年5月19日,小丽丈夫听女儿说一个陌生男子来他家了,他认为对方太明目张胆,也担心女儿安全,就报案了。
小丽丈夫向他人打听后,得知这个陌生男子就叫老张。“2019年7月3日晚上5点半左右,老张的弟弟等四个人到我工作的水果店找我,说给我5000元,让把老张放出来,我不同意。”
判决书显示,在老张的供述中,他一直坚持的是,他只认识自己的邻居小美,被拘留之前并不知道小美有个妹妹叫小丽。“平时哪也不去,就在村里待着。在2019年7月4日前三个月内,没有去过小丽所在的村子。”
2020年7月23日,灯塔市法院一审认为,老张无视国家法律,明知被害妇女是精神病患者,而与其发生两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一审以老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羁押551天后无罪释放
一审宣判后,老张不服提起上诉。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5日作出刑事裁定,撤销灯塔市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发回灯塔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重新受理后,在诉讼过程中,灯塔市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撤回起诉决定书,决定对老张撤回起诉。2020年12月30日,灯塔市法院于作出刑事裁定书,准许灯塔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老张于2021年1月4日被释放。2021年1月4日,灯塔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老张不起诉。老张于2019年7月4日被灯塔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共被羁押551天。
2021年3月23日,老张向灯塔市法院提出赔偿申请,要求该院赔偿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22万余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医疗费12万元,合计44万余元。
2021年4月22日,灯塔市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书显示经法院释明,老张不申请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灯塔市法院认为,老张涉嫌强奸罪一案,二审发回重审后一审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老张共羁押551天,其申请侵犯其人身自由赔偿金,要求国家赔偿的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应予赔偿。赔偿标准应适用国家2020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鉴于国家2020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只能确定计算标准,待国家2020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老张因二审发回重审后一审作无罪处理被羁押,对其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标准过高,其高出部分灯塔市法院不予赔偿,酌定赔偿6.6万元。老张主张赔偿医疗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已回到老家,国家赔偿决定书为他证清白
老张今年61岁,家在灯塔市的一个小村子里。王景辉向记者透露,老张被释放后,回到了老家。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强奸案,因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与法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渐渐平息。
“之前的事情,对他家人产生过一些影响,现在没什么大影响了。”王景辉透露,在这起案子里,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老张与小丽有事实相接。小丽存在精神类疾病,在法律上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她说的话不能作为审判依据。”
王景辉向记者透露,在灯塔市法院作出决定后,老张继续向辽阳市中院提出了赔偿申请。“灯塔市法院认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只有6.6万元,老张对此不能接受。辽阳中院在审理时进行了调整,提高到了10多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国家统计局2021年5月19日公布,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为97379元日平均工资为373.10元。
王景辉透露,根据辽阳中远的国家赔偿决定书,老张一共可以获得30多万元国家赔偿。根据法律规定,老张还可以要求灯塔市法院赔礼道歉,但他放弃了。“我们认为没有意义了,虽然这件事对老张有影响,但是国家赔偿决定书出来后,等于消除了影响。老张本人对此还是很满意的。”
记者试图联系老张本人。对此,王景辉婉拒了。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