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离职、缩招……教培人别慌!多地已放保险“大招”
中新经纬 2021-08-18 09:00

智联招聘报告显示,半数教培从业人员处于离职待业状态。失业咋办?打工人不要慌,年内已有9省份失业保险具体措施,其中北京、陕西上调失业保险金,快来看看你能拿多少。

近日,智联招聘发布的《2021教培行业人才市场分析报告》指出,7月一线城市教培业发布职位数比3月减少了38.2%。7月进行求职的原教培从业者中,51.4%已为离职状态,这一比例高于全平台活跃求职者的平均水平(44.7%)。

其中,销售业务的已离职比例最高,接近6成已处于离职状态,教师/教务人群的离职比例为51.2%,另有18%的人处于在职看机会状态。

失业咋办?

这些小伙伴看过来!早在今年年初,人社部就曾提出于4月底到期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5月10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发文提到,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

资料图 中新经纬 熊思怡 摄

具体来看,北京自5月1日起统一全市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政策,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同等缴纳失业保险费,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统一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北京失业保险费率为1%,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比例由8:2调整为5:5。此外,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218元。

上海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预计可为企业减负66亿元以上。上海人社局局长赵永峰表示,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费率;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继续阶段性下调20%,实施期限均延长到2022年4月30日。这也是上海连续第5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连续第4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此外,上海还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第1-12个月支付标准为1975元/月;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为1580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为1330元/月。

广东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和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实施期限也将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广东明确,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资料图 来源:包图网

河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在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其中,失业保险费率仍按1%执行;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按原统筹地区基金结余情况区别确定。

陕西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一类区1755元/月,二类区1665元/月,三类区1575元/月,与其相关的失业补助金、女性生育补助等其他待遇同步调整。同时,下调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照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

甘肃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以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为扩围政策保障对象。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确定。

山西、深圳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缴费稳岗返还政策。山西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全国调查失业率6%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实施返还。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实施返还。

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认为,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助于提高劳动者收入。从宏观经济角度看,此举有助于稳消费;从社会角度看,有助于社会稳定。

此外,山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侯复东介绍,山东已连续5年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将落实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

人民币资料图 中新经纬 熊家丽 摄

你工作的地方目前还没明确失业保险相关政策?不要慌,5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今年可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

去年失业保险金月人均水平1506元

《202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2168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47万人。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7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2万人。全年共为515万名失业人员发放了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比上年增加54万人。失业保险金月人均水平1506元,比上年增长8.1%。

在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看来,在制度理念上,失业保险正从消极地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向积极地促进就业预防失业转变。这意味着,我国失业保险已不仅仅是社会保险的政策手段,更是稳定就业、促进就业的重要工具,是就业优先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新经纬APP)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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