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富豪陈锦石控制的中南建设(000961.SZ)发布监管函称,该公司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15条的规定,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监管函表示,2021年4月27日,中南建设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称,预计公司2021年合同销售金额达到2500亿元左右,合同销售金额增长可超过10%。公司前期未披露前述经营预测信息,且4月28日披露的《2021年4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公司业绩说明会主要交流内容为2020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亦未提及前述经营预测信息。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是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第2.1条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2.15条则是对“准确”的定义,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今年前7月,中南建设完成2500亿元销售目标的50.66%。1至7月,中南建设累计合同销售金额为126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7%;累计销售面积919.0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25.6%。
今年7月,澎湃新闻曾独家报道中南建设以折扣的形式,向员工销售房产。中南建设内部员工介绍,不同“战区”的具体销售规则和折扣有差异,目的为加速回流现金,有的地方要求全款支付购房款,住宅折扣达到65%,三个月后可更名;有的地方则根据购房款交付的现金金额不同打出七折、八折不等的优惠折扣。
至8月12日收盘,中南建设报5.08元/股,涨0.2%。
编辑/刘洋-广厦